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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文学创作

第二节 文学创作



  

  1946年 7月至1950年期间,配合土地改革,解放战争、大生产运动等党的各项中心工作,
文化部门的作者和业余作者共创作出17部文学作品,其中有话剧、歌剧、秧歌剧、京剧、鼓词、
莲花落、快板和小演唱等。

  1950年至1965年期间,配合抗美援朝、社会主义改造、合作化运动以及大跃进、人民公社
化等中心工作,又创作出歌剧、话剧、评剧、曲艺等文学作品40余部。

  1958年,在“左”的思潮影响下,全县城乡开展了“诗满墙”活动,号召“人人作诗”,
共写出3 000多首诗歌,其中有800余首被编入县《大跃进诗歌集》中。

  1966年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期间,文学创作陷于停滞状态。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文学创作活动又呈欣欣向荣面貌。全县有50人的骨干作者队伍
坚持常年业余创作。从1982年至1985年末,他们的作品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的长、中、短篇
小说11部、散文与报告文学4篇、独幕话剧1篇、诗集 1部。在此期间,县文学艺术联合会还向
省、地文学艺术联合会推荐200余篇作品,均已发表。

  县文联还出版了期刊《镜泊花蕾》、《文学小报》、《古塔新作》、《创作歌曲选》、
《宁安抗日斗争故事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