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防疫保健第一节 卫生防疫 旧社会,对疫病的防治根本没有措施,疫病一发生,人们只好听天由命。
宣统三年(1911年)十月,宁安府发生瘟疫病,由横道河子站(今海林县内)—宋姓工人传染,
往南直达三陵、西崴子等村屯,仅一个多月就死亡了34人。
伪满康德 6年(1939年),日本侵略军修甘井子(今民和村)机场时,从关内抓来劳工10 000
人,他们因劳累、饥饿、住席棚受潮湿,多数患上伤寒、鼠疫、猩红热等传染病,仅半年时间,
除少数人逃跑外大部分死亡。附近的于家窝堡、二道沟、小荒地、甘井子等村民也被传染,大
量死亡。结果机场附近白骨累累,工程不得不中断。
解放后,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卫生防疫工作。1949年 2月11日,宁安县民政科卫生组,组织
医生对全县16岁以下的13 660名儿童接种了牛痘苗。夏季又组织医生进行预防霍乱、伤寒的疫
苗注射,共注射9 973人。
1956年6月,县建立卫生防疫站,编制7人,具体抓全县的卫生防疫工作。1959年,防疫站
增添了检验设备,设有检验室,能进行水质、食品检验和毒物分析。
1968年“文化大革命”期间,防疫站被撤销。1970年 2月,恢复防疫站,编制16人。1983
年,新建1 600平方米的四层楼一栋,10月迁入新楼。
1985年,防疫站设有流行病科、卫生监测科、检验科、环境卫生监测站等,编制37人。
一、流行病防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由于连年坚持防疫工作,县内的一些烈性传染病如霍乱、鼠疫、
天花等,到1981年已经基本消灭。小儿麻痹病,1964年开始服用小儿麻痹疫苗糖丸,1981年,
全县已无小儿麻痹病发生。麻疹,1976年接种疫苗以来,1980年发病率基本降到省提出的“十
万分之二以下”的指标。伤寒病,1977年 8月到10月,石岩公社爱路大队,因饮用被污染的江
水引起伤寒病,全村2 352人,发病572人,由于治疗及时无一死亡。
流行病和传染病的防治工作,由于历年来大力推行免疫接种,使发病强度大大下降,死亡
人数显著减少。
二、卫生监测(一)学校卫生
1966年“文化大革命”以前,宁安县一中、二中、朝鲜族中学、渤海镇中学均设立医务室,
配有校医。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县中、小学较大的学校,均设立了专(兼)职保健
教师。
1985年末止,全县37所中学(不含企业办学)中,设校医和医务室的有8所,占21%;由生物
教师兼任保健教师并设有医药箱的有29所,占79%。321所小学(不含企业办学)中,设校医和医
务室的有 2所,占0.62%;设兼职保健教师和设有医药箱的有197所,占61.3所。较好班级还设
有卫生包,备些常用药供救急用。
1978年以来,每年都对全县部分中、小学校进行一次卫生保健检查,主要检查学生视力和
常见病。
1985年,共检查小学20处,受检者14 488人,经检查发现患有近视的 984人,占6.8%;沙
眼2 288人,占15.7%;龋齿2 911人,占 20%;脊弯28人,占0.19%。检查中学校18处,受检人
数6 695人中,有近视的1 938人,占29%;沙眼1 661人,占24.8%;龋齿 1 011人,占15.1%;
脊弯95人,占1.4%。
1956—1985年宁安县急性传染病发病和死亡情况表
续表
(二)食品卫生
1958年,县卫生防疫站设立食品卫生监测科,负责对食品的检验工作。
1978年——1985年,每年都进行一次食品卫生大检查,对合格的单位发给卫生合格证,对
不符合《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进行批评、罚款或限期改正。同时,还培训了食品
生产行业及食品经营行业的骨干420人;印发《食品卫生法手册》4 000册和食品卫生“五四”
制挂图200套;发放卫生宣传小报470 000份;发放餐具消毒、工具售货的宣传画 500张;出动
宣传车21台次。
1981年以来,各有关系统和单位,均设了食品卫生管理组织及兼管人员,落实了饭店的防
尘、防蝇、防腐、防鼠及食具消毒等措施,达到了专锅专用和餐次餐具消毒的要求。凡出售直
接入口的食品,盛装有亮盒、亮匣,坚持用工具取货。定型食品出厂前达到有包装,包装材料
和盛具符合卫生要求。
(三)环境卫生监测
环境卫生监测。是负责对大气、水质、土壤的卫生调查和“三废”的排放、处理等。但因
缺少足够的仪器设备。对大气、土质没作调查测析,只于1978年,对宁安镇食用水源——泼雪
泉水,进行了取样测析。
泼雪泉水理化和卫生指标测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