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疗养院
第三章 省市属疗养院精神病院
第一节 疗养院
一、哈工大疗养院
1952年,哈尔滨工业大学修建了镜泊湖疗养院(位于旧龙泉山庄),有欧式房舍20栋,床位
140张。有餐厅、游艺室、书报阅览室和游览客车、游艇、卡车等设备。 每年夏秋,接收该校
教授及外籍专家休息疗养。
二、牡丹江林管局工人疗养院
牡丹江林管局工人疗养院,于1977年6月1日开院,位于北湖头水运场北侧,设疗养床位100
张,仅在春夏秋开放。1978——1980年,又增设常年床位 100张,季节床位50张。1981年,又
在湖边建四栋疗养楼,造型新颖,洁白如玉,别具一格,美观大方。
林管局疗养院有完善的医疗设施和医疗队伍。医疗设施有中西医诊室和五官、X 光、心电
超声波、血流图、检验、药剂、处置室等;理疗有:电疗室、光疗室、针疗室、按摩室、体外
反搏治疗室等。卫生技术人员36名,其中有主治医师3人、中西医师5人、医士3人、按摩士3人、
药剂士3人、护士4人、其它人员15人。
三、省卫生厅干部休养所
1981年建,有二层楼一栋,平房二栋。设有医疗室、图书室、游艺室、游船、客车和床位
80张。休养所有工作人员20人,医务人员每年春由省卫生厅临时派遣。
四、牡丹江地区人事局疗养所
1981年建,楼房和平房三栋。内有医疗室、阅览室、游艺室、小卖店、床位50张,还有客
车、游船等设备。有工作人员40人。
1982——1985年,在镜泊湖畔先后还建有牡铁路疗养所、省人民银行疗养所、镜泊湖发电
厂疗养所、省粮食职工疗养所、省民委疗养所等,各有床位50——100张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