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学校体育第一节 体育课 清代光绪年以前的满族学房,除文化学习外,规定有武术、骑射,秋末有考试(旗亭较射)。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绥芬厅时期,宁古塔开始办有官学堂,学堂课程规定每周有体操 3
节,每节45至55分钟,按年级不同,分别学兵式操、柔软体操、转法、臂运动、腿运动、全体
运动等。
民国时期,学校每周的体育课,低年级为150分钟,中年级为165分钟,高年级为 180分钟。
其内容,小学有队列、走、跑、跳以及徒手操、器械操等,中学则教队形变换、投掷、单杠、
球类、体操、武术以及竞赛知识和技术等,冬季有冰上运动课。
伪满洲国时期,小学每周 2节体育课和每天20分钟间操,初年级以游戏为主兼学站排走步;
高年级除学转体、行进间队形变换和跑、跳外,还有球类、体操、器械操等。伪满国民高等学
校,开始也是每周2小时体育课和每日20分钟课间操,至伪满康德 5年(1938年)又另加军事操1
节。体育课有跑、跳、竞赛知识、单杠、跳箱、铅球、铁饼、手榴弹投掷以及篮、排、足、网、
乒乓球等;军事课有队列、刺杀、射击及野战练习等科目。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学校体育课被列为重要科目,每周有2节正式体育课和2节
体活课,占全部课程的五分之一,而且对评五好班级、三好学生以及学生升降级等都要把体育
成绩作为一项考核项目。
体育课按全国规定的教学大纲使用统一教材,其内容主要分为体育基本知识、队列和体操
队形、走和跑、跳跃、投掷、基本体操、技巧、游戏、支撑跳跃(从三年增设,四、五年同)、
低单杠、武术等。中学则加双杠、篮球。
小学体育各项教材的时数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