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球类赛
第三节 球类赛
民国15年(1926年)吉林省立宁安四中篮球队去延吉比赛,民国19年(1930年)参加东北八县
比赛,二次均获冠军。
伪满洲国时期,学校中以劳动和军训代替体育,球类活动很少有开展。
解放后,由于党和国家非常重视体育运动,因而各种球类的竞赛活动很快在全县范围内开
展起来。
一、篮 球
1952年 6月,宁安农场队赴牡丹江市进行抗美援朝捐献飞机大炮的篮球表演赛,受到牡市
各界的热烈欢迎,有数千人争购了球票。同年,宁安篮球队员周汉林被选入松江省篮球代表队,
参加全国首届篮球分区赛(在沈阳)。
1955年,县篮球代表队参加牡丹江地区选拔赛,获得第 1名。其后赴哈参加决赛,获得黑
龙江省甲级篮球队光荣称号。
从1956年到1961年,宁安县篮球代表队,始终保持省甲级队称号。
1956年以后,每年举行一次县职工篮球赛。1957年县职工篮球队,以参加牡丹江地区职工
篮球赛八战八捷的成绩,夺得赴齐齐哈尔市参加省职工篮球赛的决赛权。
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后,各公社也都相继组织了农民篮球代表队,经常于秋季农闲时,
举行农民篮球赛。1963年,在牡丹江市举行地区篮球赛,县篮球队参加,荣获第4名。
1971年7月,在虎林县举行地区少年篮球赛,县少年篮球队参加比赛,男队荣获第2名。
1972年5月,在密山县举行地区少年篮球赛,县少年篮球队参加竞赛,男队荣获第1名,女
队荣获第2名。
1973年5月6日,在牡丹江市举行地区少年篮球赛,县少年篮球队参加比赛,男队获第 3名,
女队获第 2名。同时,县队队员曲连波、武照顺、曹伟、王欣、王淑琴、张淑英等人被选入地
区队,参加省少年篮球赛。
1974年 5月10日,在密山举行地区职工篮球赛,县职工篮球代表队参加比赛,男队、女队
均获第3名。同时,县队队员曹伟、孟丽梅被选入地区职工篮球队,参加省职工篮球赛。
1975年8月15日,在宁安县举行地区少年篮球赛,县少年篮球队参加比赛,男队获第5名,
女队获第2名。
1976年5月4日,在林口县举行地区少年篮球赛,县少年篮球队参加比赛,男队、女队均获
第8名。
1976年 6月10日,在穆棱县,举行地区职工篮球赛,县职工篮球代表队参加了比赛,男队
获第4名,女队获第2名。
1977年 5月15日,在宁安县举行地区少年篮球赛,县少年篮球队参加了比赛,男队、女队
均获第4名。
1978年5月20日,在海林县举行地区少年篮球赛,县少年篮球队参加,男队获第3名,女队
获第4名。同年 9月6日,在密山县举行地区知识青年篮球赛,县知识青年代表队参加,女队获
第4名。
1979年5月,在密山县举行地区少年篮球赛,县少年篮球队参加比赛,男队获第4名,女队
获第3名。
1981年5月,在密山县举行地区少年篮球赛,县少年篮球队参加比赛,女队获第8名。
1984年 7月,在牡丹江市举行市区职工篮球赛,县职工篮球队参加比赛,男队、女队均评
定为乙级队。
1985年 7月,在牡丹江市举行市区职工篮球升级赛,县职工篮球队参加比赛,女队升为甲
级队,男队获乙级第5名。
1985年 7月,在穆棱县举行市区职工篮球赛,县职工篮球队参加比赛,获“精神文明运动
队”称号。女队获甲级组第7名。
二、排 球
1957年,县体委组织职工排球代表队,第一次参加牡丹江地区排球赛,未取得决赛权。
1970年,县排球男队,参加牡丹江地区排球赛,未取得决赛权。
1974年,县排球队参加地区排球赛,取得第2名。
三、足 球
1956年10月,县足球代表队参加了黑龙江省足球赛,荣获亚军。同年11月,又参加全国八
县足球赛。
1957年——1961年,县少年足球队连续四年获省少年足球赛冠军。
1976年——1978年,县少年足球队连续三年荣获地区少年足球赛冠军。
四、其他球类
乒乓球赛虽未在县外参加过,但在县内的各单位均有开展。1970年以来,县工会每年都在
“五一”节举行职工乒乓球赛。
羽毛球活动开展较晚,近年来有时只在县内举行小型比赛。
1956年秋,宁安一中学生李国华参加省手球赛,成绩优异,被选入省代表队参加了全国手
球比赛。在比赛中,被选入国家手球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