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概况
第二章 计划生育
第一节 概况
1956年,县计划生育工作由妇幼保健站负责。宣传避孕知识和指导避孕工具的使用。各单
位的工会福利委员、厂矿企业的医生负责节制生育的管理工作。到1960年,全县人口自然增长
率由1955年的27.3‰,下降到21.3‰。1960年以后由于放松了节制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到1963
年人口自然增长率又上升到33‰。
1964年,县成立了计划生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开始具体抓计划生育工作。到1966年,
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到25.8‰。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瘫痪,生育
放任自流。到197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又上升到29.2‰。
1971年7月8日,县计划生育办公室恢复工作,根据国务院(1971)51号文件精神,做出了控
制人口的规划,提出“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的口号。1972 年5月18日,县革命委
员会提出:“一对夫妇一对孩,间隔四五年”的要求。
1973年 8月,组织大批手术队下乡,除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及节制生育的好处外,为育龄妇
女做结扎、上环、人工流产、人工引产等节育手术。由于大力进行宣传教育和手术实施,全县
计划生育率开始上升,人口自然增长率又开始下降,到1976年,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14.7‰。
1977年,全县19个人民公社,都从生产大队抽调一名乡村医生或妇女干部担任计划生育联
络员,负责大队社员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各村还张贴了大批计划生育宣传画。1979
年,各公社增设了计划生育助理,各大队配备一名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委员。
1979年10月,县召开计划生育表彰奖励大会,奖励了计划生育模范工作者和18对一孩结扎
者及107名领独生子女证的夫妇。
1981年1月至4月,全县开展了“一对夫妻一个孩”的计划生育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35
台(次),演出计划生育内容的文艺节目 5个专场。县广播站和各公社广播站,还举办了计划生
育的专题广播。
1983年 8月,县根据《黑龙江省计划生育若干规定》精神,在全县城乡对朝鲜族、蒙古族、
回族等少数民族,宣传了“一对夫妇最多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规定。
1984年 8月,县根据《黑龙江省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精神,宣传了“农村
夫妇双方都是满族的农民也可以生二胎”的政策。
到1985年,全县有40个行政村和 180个企业、事业单位,实现了无计划外生育、无多胎生
育、无大月份引产。自1980年到1985年,人口自然增长率稳定在10.4—11.25‰的指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