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解放前

第三章 人民生活水平

第一节 解放前



  

  清代宁古塔土地多集中在达官、旗人之手,劳动人民租种旗地,一般一个劳力只可养活三、
四口人;至民国年间,宁安的人民生活,一般家庭可维持到“年供年用”的水平;及至1932年
日本侵略者侵入宁安以后,人民的生活则陷入水深火热之中。

  伪康德 3年(1936年)以后,日伪政权在农村强制实行集家并屯政策,强追分散居住的农民
扔掉土地,离开家园迁进日伪指定的“集团部落”里去定居,农民在伪警、特务的监视下从事
生产和生活。农民随时都有被扣上“通匪”或“反满抗日”的罪名而投入监狱,或押送到边远
地方去充当劳工。

  伪康德 7年(1940年)以后,日伪在经济上实行全面统制,在农村则实行“粮谷出荷”政策,
搜刮农民的粮食。据调查,全县贫苦农民从伪康德10年(1943年)到伪康德12年(1945年)期间,
每年都有 3个多月的时间断绝口粮。大牡丹屯60多户人家中就有20多户人家常年断粮,只好靠
卖零工挣几个钱到“配给店”去买些高梁糠、橡子面、豆饼面、马料等掺上野菜维持生活。至
于穿的,只能买到更生布、纸绳布做衣,哪个屯都有妇女穿不上裤子的。

  城镇的劳苦居民,除了负担名目繁多的捐税外,他们的口粮和一切生活必需品全部配给。
“配给店”放的口粮除了红高粱米外,还得搭配一定数量的橡子面、豆饼面,而且每人每月的
口粮标准只够吃20多天。配给的口粮不够吃,只得花高价到黑市去买。据伪康德10年(1943年)
调查的资料中记载,几种生活用品的价格是:高梁米公定价100公斤15元,黑市价则为200元;
豆油公定价100公斤114元,黑市为800元;棉布10米公定价7.50元,黑市为105元。黑市价格比
公定价格高10多倍,表明居民生活是很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