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解放后和新中国成立后
第二节 解放后和新中国成立后
解放后,宁安县的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随着全县经济建设的发展,逐步地提高了生活
水平。农民的收入一年比一年增多,城镇职工的生活活也逐年提高。农村和城镇的住宅、饮食、
生活用品等各方面都有了明显的改善。
一、农村人民生活
1985年末止,全县19个乡、镇共有农村人口300 414人,占全县总人口的71%。解放后,农
业生产不断发展,农民收入不断增加。特别是1979年,国家大幅度地提高了农副产品的收购价
格,并实行超购加价政策,更直接地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使农村人民的生活逐年改善。1958年
人民公社化时,农村人口平均每人收入78元。到1984年末,由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生产实行
家庭承包责任制,平均每人收入增加到518元,比1958年提高 6.6倍。人均口粮从305斤提高到
861斤。随着收入的增多,全县农民多数盖了新房。 六、七口人之家,使用面积一般在80平方
米左右,多者竟达 100平方米以上。一些村屯实现了砖瓦化,屋内设置有老少间、厨房、压把
井或自来水。有 80%的农户由以粗粮为主食改变以面粉、大米为主食。每逢新年、春节大部分
农户自己杀年猪,宰鸡、鸭;鸡、鸭、鹅蛋一年四季不断。日常生活用品越来越丰富多采,一
些青壮男女劳力多数都带着国产或进口手表并有自行车;还有不少农户不仅有交、直流收音机
和缝纫机,近几年还置上了洗衣机、电视机、电饭锅、电烤箱、电冰箱等,有的还骑上了摩托
车。男女服装由过去穿单一的棉绒布衣服发展到化纤和高级毛呢料。
宁西乡大牡丹村1947年开始土地改革,贫苦农民分得了土地、牲畜、农具,又得到国家的
扶持,生产得到了发展,生活好转起来。但这时农业生产水平很低,平均亩产才50公斤左右。
每遇灾荒年景,仍缺两个多月的口粮,由政府补助解决。
1952年成立初级社,粮食产量有了提高。进入高级社后,生产又进一步发展,亩产达 100
公斤左右,人均口粮达 200公斤以上。成立人民公社以后,60年代初期,生产和生活水平曾一
度下降。1963年开始,全村人民生活水平缓慢上升,但由于生产组织大帮轰的弊病,农业生产
的发展受到限制,亩产一直徘徊在130公斤上下,人均口粮没超过250公斤,劳动日值没超过 2
元钱。虽然没有贫富悬殊的现象,但大家都过着粗衣淡饭的生活。1979年,全村 270户人家,
没有一台电视机,砖瓦房不到20栋。
1980年以后,国家提高了粮食收购价格,农民收入略有提高。1982年,农村经济体制开始
改革,实行以户为单位的家庭承包制。当年增产增收,农民生活明显提高。1985年,全村平均
亩产猛增到165公斤,人均占有粮食1 000余斤。全村户收入达万元以上的4户,5 000元以上的
18户,收入3 000元至5 000元的占全村户数的2/3,全村人均收入767元。
本年末,全村270户人家,拥有各种机动车80台,电视机 200余台,砖瓦房占住房的80%,
人均居住面积20平方米以上。有 1/3的人家有沙发、大立柜、座钟、缝纫机、自行车,手表几
乎家家都有。学龄儿童全部入学,每年有20多名学生初中毕业。村里有敬老院,农忙时有托儿
所、幼儿园。解放后40年,大牡丹村农民生活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二、城镇职工生活
解放初期,职工除少数人实行供给制外,多数职工享受实物工资(小米或高粮米)或货币工
资。1948年,将实物工资与货币工资改行工薪分制。1950年,享受供给制的职工也改为工薪分
制。1956年,由工薪分制改为工资制。
由于多次调整工资,城镇职工的收入不断增加,生活水平不断提高。1985年全面调资后,
每个职工平均月工资比1984年增加15.84元;职工平均年工资为961元,比1959年增加1.02倍。
1985年,城镇职工平均每人存款379.67元。多数职工除佩带手表外,家庭都置有收音机、
自行车、缝纫机、电视机,洗衣机等。有的家庭还有电风扇、电唱机、收录机、电饭锅、电烤
箱以及电冰箱和贵重用品。至于日用家具如写字台、大衣柜、组合柜、五斗橱、炕柜、沙发椅、
小茶几等家家都有。职工家庭不论大人小孩,完全是化纤布或毛织品,一年四季应时换新。主
食大米、面粉,鸡、鱼、肉、蛋随吃随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