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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朝鲜族

第三节 朝鲜族



  

  清康熙十六年(1677年),清政府把长白山和鸭绿江、图们江以北千余里之地作为清朝的发
祥地定为封禁区。严禁关内汉人和朝鲜边民在禁区内垦植、挖参、伐木、狩猎。

  然而,濒临死亡线上的朝鲜国贫苦边民,为谋生路而冒死亡的危险不断潜入中国境内,
“凌晨越江垦种,日暮返家”;后来则携眷造舍,长期定居。但清政府仍对越江私垦的朝鲜边
民严加搜捕。据《同文汇考》(卷五十五)载;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图们江对岸中山城土民
男女五十五人”越境潜耕而被宁古塔将军麾下之兵丁逮捕驱逐。

  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以后,中朝两国边境松弛,朝鲜边民大批迁入中国定居。

  光绪五年(1879年),宁古塔督办吴大澂在宁古塔境内的南岗(今延吉)试行招垦,次年在珲
春设立招垦局。光绪七年(1882年)奏准。朝鲜难民到宁古塔境内的南岗、珲春地方垦荒定居,
大批朝鲜垦民纷纷迁至今延吉地区。宁古塔衙门为了安抚朝鲜边民戍边屯垦,发布《珲春宁古
塔招垦章程》建立39个垦荒社,鼓励与管理垦荒事宜。

  光绪十五年(1889年),随着封禁制度的废除,朝鲜垦民大批迁入宁安、东宁、海林、穆陵
等地建立朝鲜垦民村。俗称“高丽营”。

  清政府将迁入的朝鲜族移民编为满洲旗籍,但必须“剃发易服”才能入籍,授田以耕。据
民国13年(1924年)《宁安县志》载:“宁古塔高丽人编入旗者有金、韩、李、朴等四十三姓”。
又据《宁古塔邦入史》记载,清代宁古塔城乡有朝鲜人1 200—1 400人。这批高丽旗人大部分
已成为满人,少部分成为汉人。

  宣统元年(1909年),朝鲜一批反日人士和农民又经过延边迁至宁安、海林落户。

  宣统二年(1910年),少数朝鲜人从延边拉荒来到宁古塔之后,又引来一批朝鲜移民。民国
5年(1916年) 以后,在今渤海镇西莲花泡的朝鲜族农民种植水稻成功,又吸引大批朝鲜农户迁
到宁安。他们在今渤海镇江西、响水一带的石板上背土造田,修渠筑坝,种植水稻。据民国
《宁安县志》载,民国12年(1923年)宁安县境内即垦水田4 683垧。

  据《东部北满宁古塔事情》载,民国19年(1930年) 5月末,宁安县的朝鲜人3 088人(镇内
100余人)。到伪满大同2年(1933年)宁安县朝鲜人有970户、5 820人,耕种水田5 480垧。

  伪康德元年(1934年),宁安县朝鲜人增至 2 422户,12 767人。成为黑龙江省朝鲜族聚居
的一个县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