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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萨满教

第二节 萨满教



  

  满族崇信萨满教。“萨满”(宁安满族称叉玛)一词系通古斯语族语言,原意为“因兴奋而
狂舞”的人,是以语言称呼而命名为萨满教。

  萨满教主张世界分为三层。上层为天神“阿布开恩都哩”居住的地方;中层为地,是人和
诸神(自然界灵物神)居住的地方,是万物皆灵的地方;下层是地下,是恶魔居住的地方。

  萨满教认为萨满有如下几种职能: 1、“巫者能通神语,甚验”,萨满是沟通人和神的中
介者。2、祭祀天神,祭祀祖宗,祭告天地祖宗仪式的主持者。3、萨满是消灾治病的神的化身。
4、萨满可用巫术代人求生子女,并求神保护家庭平安幸福。5、巫者能诅咒恶魔遭灾致祸。

  满族所崇信的萨满举行的祭祀,是承袭金代女真萨满的祭祀仪式。《南渡录》中说,金代
萨满祭祀时“鸣鼓拔刀,互相斗武,请神祝祷。亦有巫者,彩服画冠,振铃击鼓,罗列于前。
复跪膝胡拜,言尤不可辩”,这是萨满教仪礼的古老原形。到了清代。《宁古塔纪略》说:
“满族每予春秋两季跳家神,以当家妇为主。衣服外系裙,裙腰上周围系长铁铃百数,手执纸
鼓敲之,其声镗镗然。口诵满语,腰摇铃响,以鼓接应,旁更有大皮鼓数面,随之敲和”,这
是清初的萨满祭祀仪式。至中、晚期宁古塔满族萨满祭祀盛行时,其各家祭祀仪式各有不同,
所崇信的神祗也不一样,有的家族把观音、关公等汉神(满人称尼堪神)也吸收进来,是萨满教
与佛道教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