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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缙彦

张缙彦



  

  字坦公,号外方子,又号大隐、筏喻道人、蒙居先生。明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生于河南
新乡。天启元年(1621年),中举人。崇祯四年(1630年),中进士,任清涧、三原知县。十一年
(1638年),任户部主事,后改授编修,次年正月改编修为兵科都给事中。十六年(1643年),擢
升兵部尚书。

  清顺治元年(1644年)三月,李自成大顺军攻入北京,张缙彦被俘,李自成败走后,张缙彦
逃归故里。后闻弘光帝立于南京,他向弘光帝奏言:“集义勇,擒伪官,收复列城”。十月,
弘光帝命其官复原职,总督河北、山西、河南军务,便宜行事。

  是年九月,清廷都统叶臣等往征山西、河北,明军溃败,张缙彦向清军表示臣服。巡抚罗
绣锦促张赴京,张佯称足疾,旋赴河南,匿居六安州商麻山中。罗绣锦奏称张缙彦“阴是阳非,
捉摩不定”,清廷命豫亲王多铎擒张缙彦,“治以军法”。

  顺治三年(1646年)二月,张缙彦赴江宁洪承畴军前降清,五月赴京师。

  顺治十年(1653年)二月,以河南巡抚吴景道之荐,任张缙彦为山东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十
一年任浙江布政司左布政使。

  十五年(1658年)二月,升工部右侍郎。

  顺治十七年(1660年)二月,清廷以“不能实心任事”之名,降张缙彦为江南按察使司佥事。
六月左都御史魏裔介弹劾张缙彦“心怀叵测”,且为大学士刘正宗的同党。八月湖广道监察御
史肖震弹劾张缙彦在浙江任时“刻有《无声戏》”二集,称自己为不死英雄,以“煽惑人心”。
十一月,清廷以“巧辩欺饰”,“情罪重大”拟斩。诏从宽免死,革职,籍没家产,流徙宁古
塔。

  顺治十八年(1661年),张缙彦于三月初二日出关,四月十三日至宁古塔戍所。

  张缙彦在宁古塔时,人称张坦公,常楚囚对吟,过着流亡生活,但仍豪兴不减。他又是曲
拍名手,“康熙初……有歌姬十人”,给宁古塔带来了关内汉人的昆弋名曲。

  康熙三年(1664年),张缙彦撰《西来庵新建观音阁记》。

  康熙四年(1665年),张缙彦同流人吴兆骞、姚琢之、钱虞仲、钱方叔、钱季丹、钱德维等
结成“七子之会”。分题角韵,月凡三集。张缙彦的作品被吴兆骞誉为“河朔英灵,而有江左
风味”。

  康熙八年(1669年),张缙彦撰《西来庵新开莲花池记》。

  是年东京城(渤海)兴隆寺内丈六古(石)佛忽堕其首,鼻端微损,张缙彦“琢而小之”,仅
余九尺。并撰《重安佛顶缘起疏》,以记其事。

  是年张缙彦与吴兆骞游城西大石桥,见泉水似雪花相泼从桥下通过,吴兆骞把泉水命为
“泼雪”,张缙彦亲笔题“泼雪泉”三字。流人帅奋在崖上勒石,词为:“泉在山之右(上款),
泼雪泉(正文),岁次己酉帅奋勒石,河朔坦公张缙彦题。”

  康熙十年(1671年),张缙彦72岁。予戍所(宁古塔城)自建茅屋,名外方庵,焚笔砚,弃诗
文,约于次年(康熙十一年)死于庵中。张缙彦的死文无详载,但有“寻死”之说,据当地传说
他是自杀于宁古塔城。

  张缙彦平生喜欢交游吟咏,精于绘画、雕塑;明于乐律,尤工诗文。即使罢官贬谪塞外,
身为罪奴,但仍孜孜于著述。他的《老子论》、《庄子论》以及许多记载塞外山水、风俗、物
产、兵事、逸闻、流人事迹等文章,均在流居宁古塔时所著。他死后,由其子张欲昌(字道子)
和他的弟子刘孳耘(字云林)辑成《宁古塔山水记》和《域外集》两书。此外尚有《怀旧诗集》
一卷、《杜诗分类》五卷、《岱史》十八卷、《天下名山胜概记》四十八卷、《蓁居封事》二
卷、《莱居文集》二卷、《依水园文集》四卷、《金刚经如是解》、《徵音集》、《归云轩稿》
等。

  《宁古塔山水记》凡二十二目,均记宁古塔的山川、名胜、城镇、村庄、物产、风俗等内
容,史料价值颇高。

  《域外集》是记述流人开发宁古塔事迹的珍贵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