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延禄
李延禄
1895年4月生于吉林省延吉县。1929年参加革命。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李延禄受党的派遣到抗日爱国武装部队工作,被任命为抗日救
国军参谋长。
1932年初,他和党派去的其他同志一道,在抗日救国军中建立了以工农群众为骨干的抗日
救国军第一补充团,并兼任这个团的团长。为党在东北地区较早地建立了自己的抗日武装,并
秘密建立了党的组织,活动在宁安县镜泊湖及南部山区。
1933年,李延禄组织了党领导的抗日救国游击军,并任军长。这支队伍不断补充扩大,最
后扩编为东北抗日联军第四军,李延禄任军长兼中共吉东特委委员。这个时期,他率领四军转
战宁安东部、北部的十几个县,领导指挥了大小战斗近百次,给日伪军以沉重打击。
1936年春至1938年秋,李延禄受党的派遣在上海、南京从事党的统一战线工作。
1939年,李延禄任中共中央东北工作委员会副主席,负责培训东北工作干部。
1945年,李延禄作为正式代表出席了党的第七次代表大会。
解放后,李延禄曾先后任合江省政府主席、松江省政府副主席、黑龙江省副省长、省委委
员、省政协副主席。他还是一至五届金国人大代表,第三、四、五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
晚年,李延禄虽身患重病,但他在病床上仍坚持撰写革命回忆录,为党史提供了很多宝贵
资料。
1985年6月18日,李延禄在北京逝世,终年9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