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年(民国2年)
1913年(民国2年)
1月 桦川县公署设行政科、警察所、劝学所、财务所等机构,受县知事监督。
是年 依兰府改为依兰县,县下设区。第三区为土龙山区,管辖今桦南县境内土龙、庆发、五道岗、金沙、三合、梨树、新兴、桦南镇、柳毛河等地;第四区为双河镇,管辖今桦南县境内阎家、公心集、大八浪、二道沟等地,以及倭肯河南岸的勃利县部分地区。
同年 依兰县知事杨锡九,制定依兰县“全境各荒地亩章程二十条”,设立清丈办公室,派员到各区清丈土地。
同年 依兰县放荒委员满禄,丈放南柳树河子上游西岸、大青背山、大头山附近荒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