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年(民国4年)
1915年(民国4年)
同月 东沟金矿经理李荣芬辞职。李任职期间,共征收锞金 320两,以五成上缴省库,为151两。
11月 中华民国财政部派驻黑龙江省采金局驻厂监督刘文凤,兼办东沟金矿。拨开办费白银 8万元。在依兰县城设立采金总局,于石门子、太平沟等地设置分厂。在驼腰子、太平沟、石门子、寒虫沟、烂泥沟、老浅毛等地采金。总局和各分厂,设置文牍、会计、巡警等。并配矿山警察50名。在八虎力河口设置检察所。从民国4年(1915年),到民国5年(1916年) 4月末,共征收锞金8 387.8两,按五成上交省库后,亏损白银500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