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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7年(民国6年)

1917年(民国6年)




  1月 中华民国农商部、财政部共同筹集官商资金 10万元,合办股份有限公司,开采东沟金矿。 9月,委任王丕煦为公司监督,开采东沟金矿。因矿夫减少,困难重重,不久停办。

  10月 再次委任刘文凤开办东沟金矿。由于工人反对沉重剥削,生产陷于一蹶不振,不久再次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