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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动物资源

第四节 动物资源



  桦南境内山峰较多,与四周各市县接壤地带几乎均是天然林区。为野生动物栖息与繁殖提供了优越的环境条件,野生动物资源较丰富。毛皮动物有珍贵的东北虎、狐狸、猞猁、黄鼬、狼、貉、水獭、灰鼠、麝鼠等;肉食动物有狍子、野猪、山兔等;药用动物有虎、马鹿、熊、獾、刺猬、蛇、麝等;飞禽有野雉、啄木鸟、猫头鹰、布谷鸟、灰雁、野鸭等。据1975年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县内野生动物达万余只,其中数量少者为东北虎(国家重点保护动物),雄性 2只,雌性2只,幼虎1只,共5只,分布在七星砬子3只,桦南林业局永青林场施业区 1只,孟家岗林场石场沟林区1只。马鹿有510只,主要分布在孟家岗、石头河子和永青林场等林区。猞猁150~200只,栖息地点多在有石砬子的地方。

  根据黑龙江省珍贵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办公室规定的多、中、少的数量分级,列示如下:

  数量多者:马鹿、狍子、黄鼬、环颈雉。

  数量中等者:狐狸、貉、麝鼠、香鼠、艾虎、黑熊、野猪、草兔、狼、灰雁、鸭类。

  数量少者:东北虎、猞猁、水獭、麝。

  本县有多年的狩猎史,建国以来,为国家贡献了大量野生动物肉类和各种皮张,曾被黑龙江省评为先进单位。据统计,从1966年至1975年,全县向国家交售野生动物肉 107 000斤,交售元皮、灰皮、艾皮、香鼠等野生动物细皮89 300张,其它皮张41 000张。活鹿 1 300只,已进行圈养850只。向国家交售鹿茸 37 300两。对提高人民生活,发展对外贸易起了很大作用。但是,由于过去对野生动物的大量捕杀,忽视对野生动物的保护,致使野生动物资源大量减少,有的几乎绝迹,如不加强保护,有日趋减少或绝种的危险。

  桦南境内河流纵横,泡沼颇多,总水域面积达59 623亩。1950年以前,松花江所产各种名贵柴类如翘嘴红鲐(大白鱼)、鳜鱼(鳌花)、长春鳊(鳊花)等著名的“三花五罗”和冷水性的狗鱼、哲罗以及鲤、鲫、鲢、草等经济鱼类,大量溯河而上,回游到倭肯河及县境内大小河流。就连名贵的鲑鱼(大马哈)也能在七虎力河、八虎力河捕到。到1958年以后,兴修水库、塘坝及堵水灌田,境内较大河流中再也无鱼可捕,只有小河系或泡沼中能捕到鲇鱼、小鲤鱼、小鲫鱼、老头鱼、白漂子等。

  导致鱼资源枯竭的主要原因:一是堵截鱼类回游通道;二是河流水域严重污染;三是酷捕乱捞;四是自然造成的水土流失,淤塞泡沼所致。

  本县水产资源虽然已基本枯竭,但人工养鱼业方兴未艾。因不属自然资源范畴内,故不赘述,兹将本县鱼类调查表附记于后。

桦南县鱼类调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