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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建置后

第二节 建置后





  1945年“8·15”东北光复后,合江省委决定成立桦南县委。1946年 6月5日,省委派徐宏文、张春常带领工人独立团一部分人来湖南营千振街(现桦南镇)。6月6日,陈郁带领工人独立团 400多人和县工作团14人到达千振街。为了加强对根据地的领导工作,省委任命陈刚为勃利地委副书记兼桦南县委书记;省政府任命张力克为桦南县县长。经过筹备,于1946年 6月10日正式成立了桦南县。

  1947年3月,合江省设置依东县,县府所在地设在太平镇(今桦南县土龙山镇)。1948年6月1日,又根据省政府命令,撤销依东县,将原从桦南县分划出的五道岗、金沙、土龙山三个区,重新划归桦南县所辖。

  1949年5月11日,合江省与松江省合并,桦南县隶属松江省所辖。

  1954年松江省与黑龙江省合并,桦南县隶属于黑龙江省合江地区所辖。

  1956年3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桦南县与桦川县合并,统称桦川县。县人民委员会设在原桦南县湖南营(今桦南镇)。1964年1月5日,桦南县与桦川县分县,恢复桦南县建治,桦南县人民委员会设在桦南县火车站新镇。1967年5月26日,桦南人民委员会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造反派”夺权,成立桦南县革命委员会。1980年9月25日至9月27日,第八届县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改桦南县革命委员会为桦南县人民政府。1985年1月,合江地区撤销,与佳木斯市合并,桦南县隶属黑龙江省佳木斯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