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第三章 乡镇企业
第一节 机构
本县乡镇企业是在建国以后逐步发展起来的。乡镇企业机构先后归手工业管理科(局)、手工业联社管理。1976年,加强了社队工业的领导,本县于同年12月建立了社队企业科,有管理人员20余人。各人民公社和县属镇均设立了企业管理站,办公均在所属公社内。每站2至3人,由所在公社和社队企业科双重领导。1979年,社队企业科改称为桦南县人民公社管理局,主要工作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负责全县社队的业务指导,组织全县社队企业的工业(包括采矿、建材)、农业(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多种经营)、建筑业(包括建工)、交通运输和其他(第三产业)的生产,局内设生产、人秘、多种经营三个股,1984年改称为桦南县乡镇企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