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经营管理 乡镇工业的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均由乡镇工业管理站选定。生产人员来自农村社员和乡镇干部家属,工人入厂不入城,用退不需县劳动部门审批,由于手续简便,消除了依赖思想。从二轻企业转留到乡镇工业的集体所有制工人,仍享受原有待遇。其他人员的福利待遇,1978年以后,也参照二轻工业标准执行。
乡镇工业按行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结余扩大再生产,亏损不补”的经营方式。县乡镇企业局按收入收取管理费,各乡镇管理站按上缴利税总额收取 50%提成。企业获得的利润,可扩大再生产,乡镇工业人员的工资,不列入国家计划,1982年以前计酬形式,有对亦工亦农人员,采用“劳动在厂,收入归队,厂队结算合理补贴,评工记分,参加生产队分配”的办法;对吃商品粮的从业人员,采用逐月发放工资或逐月借支,年终结算的办法。1983年以后,普遍实行经济承包,联产计酬责任制。有计件工资、定额加奖惩、大包干承包制、专项承包制等计酬方法。
县对乡镇工业实行计划管理,乡镇工业生产各种产品、产量、产值等指标,均由县管部门下达,乡镇管理站将完成情况逐月报给乡镇企业局。乡镇工业所需钢材、煤炭、木材等原材料,县计划部门纳入计划并优先予以调拨。乡镇局对乡镇工业生产的产品施行质量、价格把关,并帮助推销。
本县村办工业发展较好的是幸福乡五一村,到1985年全村已有各种类型企业37个,从业人员达3000多人,占全村劳力总数的50%,1985年总收入达248万元,占全村的总收入的47.4%。
五一村发展村办企业,坚持集体办大的,联户办中的,个体办小的方针,不断发展壮大。五一村从三个方面发展村办企业,一是发展集体企业12个,1985年工业收入82万元。占全村工业总收入的 75.8%。二是发展骨干企业,1984年至1985年两年来村办投资多、规模较大、效益较高的企业7个,其中有6个小煤窑、一个烟花厂。三是发展当家产品原煤和烟花。1985年生产原煤7万吨,产值1 968万元。全村有81户农民办起了23个企业,收入达66万元,占全村工业总收入的 24.2%,特别是采矿业的兴起,带动为其服务的修理、运输等各业的发展。全村各类机动车辆已发展到49辆,形成了高效益的运输队伍。同时,五一村为了更好地管理好大企业,带好中小企业、个体企业,对集体办的中小企业采取“放”的措施。先后把木器加工厂、小酒厂、小烘炉等企业,分别转给联户和个人经营。
1981年以来,五一村都有专人搞市场预测,进行信息分析,确定发展项目,生产市场需要的产品。1985年五一村在市场预测和商品信息中,发现烟花销量急速上涨,供不应求,而且大部分需要从外省调入,于是筹集了17万元资金,建成烟花厂。五一村还利用户办企业“船小”掉头快的特点,积极发展办小企业。
五一村在发展村办企业中,注重发展横向联合,引进资金,引进技术,引进人材,发展新企业,创出新产品。1983年以来,五一村以优惠的条件,先后同省内外有关部门进行了两个较大项目的联合,1985年与广东省浣县签定了联合办烟花厂的协议,五一村出资金、场地、劳动力、设备,浣县出技术、配方、商标等技术资料,并派人参与生产管理,实行利润分成,1985年五一村还投资30万元到附近煤城联合办矿,获利40多万元。
为了培养人材,村里先后还派出 100多人去外地学技术,用于培养技术人材的费用累计达20多万元。
1985年全县家庭经营、统一经营、经济联合体收益分配汇总表 单位:万元
1985年全县家庭经营、统一经营、经济联合体收益分配汇总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