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营林 一、植被与面积
本县植被属于完达山脉西麓余脉,属小兴安岭植物亚区。由于受自然害条件的制约,植被种类和分布呈现出不同的植物群落。由于建国后人口急剧增加和对森林植被保护不够,原始林变成了次生林,天然针叶林已绝迹。东部和北部山地主要是杨桦林和柞桦林,珍贵的水曲柳、黄被椤、胡桃楸、紫椴等树种日趋减少。灌木主要有榛子、忍冬、卫茅和胡枝子等。在保护较好的天然林中,野生的葡萄和五味子等藤木植物资源比较丰富,是良好的野生果品或药材。
县内林木种类主要有14科、21属、45种(见附表)。
桦南县林业主要树种表 续表
至1985年,全县林业用地面积为155.4万亩,占总面积31.8%。其中国有林地93.5万亩,占林地面积72%。在国有林地中,天然林45.7万亩,占国有林地面积44.2%,已成人工林32.3万亩,占34.5%。集体和个人造林61.9万亩,占林地面积39.8%,保有面积36.3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为16.1%。
全县国营和集体成林面积为114.3万亩。按经营权属划分:各乡(镇)村面积 36.0万亩,占全县有林地面积23.3%;各国营林场面积78万亩,占全县有林地面积50.3%;其他单位 0.3万亩,占全县有林面积0.3%。
全县林木总蓄积量为29.2万立方米,其中天然林蓄积量为215万立方米,占总蓄积量74.1%;已成人工林蓄积量72万立方米,占总蓄积量24.2%;疏林蓄积5万立方米,占1.7%。其中,国有林蓄积273万立方米,占91.9%;集体林蓄积19万立方米,占8.1%;年生长量为10万立米,年生长率为3.3%。全县人工更新能力较高,造林成活率平均占90%以上,最高达到99.4%。
至1970年初,全县已失去了原始森林景观,尚保存的天然次生林主要分布在东北部和东南部靠近桦南林业局施业区的边缘地带。中部和西部地区已无天然林覆盖。天然次生林多为硬阔叶林,其中的树最多,主要分布在阳坡和山腹。阴坡有杨桦木、沟塘两侧还有少量水曲柳和胡桃楸等。天然林一般林龄差异很大,林相很不整齐。
人工林主要分布在各国营林场部同围的低山丘陵。比较集中连片,大部分为针叶纯林或块状针叶混交林。
在全县114.3万亩成林地面积中,按利用目的可分为五大林种:
用材林:834 845亩,占73%;
防护林:203 350亩,占17.7%;
特用林:44 865亩,占3.9%(其中包括保护林,母树林);
经济林:59 940亩,占5.2%;
薪炭林:面积很小,所占比例不足0.5%。
二、植树造林
伪满时期,春秋两季虽有造林,但面积不大,成活率极低,收效甚微。
解放以后,全县人民坚持“青山常在,永续利用,国家造林、群众造林一齐上”的方针,年年植树造林,面积逐年扩大,质量逐年提高。
本县的植树造林,主要分为国营林场造林;社队集体造林;社员个人造林三种。
在全县造林1 554 344亩面积中,国营林场造林总面积为935 650亩,保存面积为78万亩,占造林总数的50.39%;社队集体造林,618 694亩,其中城乡道路绿化林195条,总长 629.2公里,2 0027亩;农防林主带295条,副带105条,面积583 481亩;全县9个乡镇实现了“农田林网化”。用材林面积447 2985亩;薪炭林面积48 304亩;村屯绿化林22 112亩,水保林10 738亩,经济林 11 866亩,全县已绿化村屯369个,绿化三面以上的有 347个屯( 全县基本消灭了“光腚屯”,面积6 640亩,社员房前屋后零星植树1997万)。
1985年末,保存下来的集体造林面积为 362 500亩,集体造林可供间伐利用面积为93 880亩,年出材量10 000立方米,产值12万元,自1965年集体造林就开始收益,到1981年全县集体造林经济收益价值为 500万元。1981~1985年国营林场下放山权,共下 575 000亩,其中自留山174 000亩,责任山392 000亩,义务山9 000亩。在下放的575 000亩中,国营林场工人承包面积为258 153亩,占下放山权面积 43.2%,其中自留山77 293亩,责任山131 851亩,义务山49 009亩。由3 345户林场工人承包,户均承包77.1亩。
同时又把国营林场不便经营的宜林荒山、荒地划给附近乡镇社员个人经营,全县共划出316 847亩,其中自留山174 000亩,责任山133 847亩,义务山9 000亩。
到1985年末,全县出现林业专业户132户,经营承包133 847亩山林,户均承包 1 006亩。
(一)国营林场造林
1956年以来,各国营林场坚持“随采随育,采一造二,使造林更新跟上采伐需要”的原则,积极进行了荒山造林和更新造林。至1985年,共造林935 650亩,占造林总面积60.4%,林场造林先以针叶树种为主,有樟子松、落叶松、红松等。1967年孟家岗林场试植大青杨成功,为全县各林场栽植阔叶树创出新路。以后各林场针阔叶树种兼有,多以用材林为主。营造落叶松49.4万亩,樟子松22.8亩,红松12.4万亩,而今已绿树成荫,郁郁葱葱,多已成材(见附表)。
桦南县国营林场历年造林统计表 单位:亩 续表
注:在1980年以前,各林场的历年造林面积中包括对次生的扶育面积。
(二)义务造林
为“绿化荒山”,为子孙造福,新中国成立后每年清明节前,县委、县人民政府均动员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企业干部、职工和学生到县城西南山义务造林。1980年以后又在县城东公路两侧和向阳山水库进行义务造林。1982年为贯彻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动员每个职工植树10株。
(三)群众造林
群众造林多以各种防护林为主,兼及用材林。按照“国造国有,社造社有,队造队有,个人造个人有,消灭光杆路、光腚屯”的原则,积极开展了群众性造林活动。到1985年末共造林618.700亩,占造林总数39.9%。实际保存面积362 500亩,占造林面积58.5%。1952年驼腰子乡东和村广大群众,在当地政府组织下,本着“林上山、田下川”的原则,每年坚持造林300~500亩,一沟一坡的绿化,历经31年的艰苦创业,到1984年共造林7 180亩,已有4 300亩成林,全村户均有林17.7亩,人均有林3.8亩,到1985年共出材6 400余立方米,经济收入90多万元,林业收入平均每年占农业总收入的35%。
群众造林主要是营造农田防护林。1956~1985年共营造58 348亩,占耕地面积3.4%,主带295条,副带105条。其中土龙山镇自1973年以来就营造农防林180条,面积4 521亩。
营造用材林也是群众集体造林的主要项目之一。自1956年至1985年共营造用材林44.7万亩。五道岗乡丰林村自1970年开始,在国营林场协助下,每年都退耕造林,到1975年共造林 5 320亩,大部郁闭成林,落叶松树高达10米,樟子松树已达9米,森林复盖率已达45%,这个村原名称“兰家村”,以此改名为丰林村。
(四)造林总站和林木种籽
为了加强对群众集体造林的技术指导,1976年成立了造林总站,专门承担群众造林业务。
造林种籽的自采工作,是从1958年开始的,当年采集52 000斤。1966年,根据省政府提出
“自采种、自育苗、自选林”的方针,自1983年至1985年组织人力到外地采集各种树籽14 000
斤。多数为针叶树种。1985年末实有母树林5 190亩,其中人工母树林4 275亩,为全县林木种
籽提供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