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林副产品综合利用
第七节 林副产品综合利用
全县林副产品主要途径:一是,直接利用原木。如房建材、小型桥涵材、交手杆等。二是,加工利用。即板方利用,主要是建筑业,也有手工业加工冰棍杆和家俱材等。县木材加工厂和林业系统青年木材综合厂,主要加工板方材,象棋等,双龙林场加工过线轴。
全县木材综合利用主要有三种:一是,利用桦木培育木耳;二是,利用锯末人工培育木耳;三是,利用采伐剩余物烧炭。
到1985年末,全县有木耳段50万段,年产木耳1万斤,年产木炭 300~505吨。为了加强木材和林副产品的销售和管理,1981年县林业局成立了经销站,下设两个贮木场,一个贮木加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