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农机管理 1958年3月至1959年7月为社有社营阶段,当时有拖拉机17混合台。其中桦南镇 2台,阎家公社4台,孟家岗公社2台,新兴公社4台,土龙山公社4台,金沙公社1台。
1959年8月至1962年5月为社有队营阶段。社有社营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实践,存在矛盾较多,为减少生产矛盾改为社有队营,生产指挥权归队支配,驾驶人员劳动报酬,视机具效率与生产队作物结合起来,促进农机人员既重效率又要关心作业质量。到1961年上半年,拖拉机已发展到48混合台,2 258马力,机引机具达248台件。拖拉机、农机具分别比1958年增长8.6倍和2.1倍。
1962年6月至1968年为国有国营阶段。1962年6月将原社有机车48台及其全套农具设备净值110万元,全部转为国家经营,同时建立桦南县拖拉机总站,接受原动力机械厂1 650平方方三层办公大楼一座。总站内设七个科室,既抓田间机械化,又抓非田间机械化,形成了使、修、供、管、科研、培训等多门类综合型的农机管理服务体系。
1968年达到101台5 211马力,比1962年分别增长57.8%与65%。机引农具由1962年 318台件发展到1968年达569台件,增长78.9%。
国有国营阶段的经营管理责任制是:国家办站,为农民代耕,随机车固定农具、固定人员,单车核算,一年不变。然而作业项目比较单调,只能翻、耙地。播种只能播大豆和小麦。
机械化程度:机耕地面积由1962年的34万亩,至1968年增加到38万亩,提高了11.76%;拖拉机播种由1.8万亩,增加到17万亩,提高了8.44倍;机械中耕由1.5万亩,增加到 3万亩,提高了1倍。
国家办站阶段:拖拉机主要从事荒地开垦。据1962年至1965年统计,共开荒 211 646亩,平均年开荒53 000亩。
非田间机械化,主要是农村粮食加工、饲料粉碎、场上粮食脱豆。国家办站时期,拨专项投资40万元,侧重用于粮米加工机械。1964年农机所属粮米加工点就有12处,年加工量达4 838吨,非田间机械设备固定资产总值达 28万元,承担了农村人口口粮一半的加工任务。对加速实现农村非田间机械化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拖拉机由队营变为国营,由于各项制度尚不完备,责任制不健全,驾驶人员的责、权、利相脱节,分配上的平均主义严重,致使年年亏损。如1962年亏损305 475.11元,其中田间作业亏损294 069.16元,占96.3%;1963年亏损387 383.52元,其中田间作业亏损 369 195.21元,占95.3%;1964年亏损23 324元,其中田间亏损14 255元,占 62.1%;1965年盈余2 694元,以后逐渐转亏为盈。
标准亩成本1962年为1966元,1963年为1.58元,1964年为1.28元,1965年为1.06元,以后逐年降低。1965年比1962年亩成本降低53.7%。
国家办站阶段,机耕比畜种的作用增产。1964对小麦、大豆、玉米等三种作物抽样调查结果见下表。
1964年机耕与畜耕作业亩产比较表 单位:市斤
1967年开始为队有队营试点。1968年各分站将拖拉机全部下放到生产大队。从1968年至1982年 14年为队有队营阶段。1967年3月柳毛河分站东方红—54机车,配套农具10台件,机具作价24 000元,卖给五一大队,驾驶员随车到队,由挣国家工资改为挣生产队工分。随车下队代培期间人员保留国家在册职工名额。到1968年冬,将全县101台拖拉机、569台农机具,全部下放卖给生产队,186名驾驶员也随车到队,从此,全县有195个大队建立了机耕队。其管理方式一是大队经营,单车核算;二是大队经营,统一核算,同时全部实行了“三包四固定一奖励”的经营管理责任制,即:包任务、包产量、包时间;固定机车、固定人员、固定农具、固定作业面积和项目;超产节约,按比例奖励。机耕队在业务上受公社管理站指导,行政上受大队领导。公社农机分站改为农机管理站,由行政管理型改革为服务经营型,承担供应、修理、培训等任务,摆脱了长期以来左的思想束缚,克服了一切由国家包办,重点不突出,效益不明显等倾向。
到1982年末,全县拥有大中小型拖拉机2 041台,55 677马力,其中大型机引797 台、40 749马力,联合收割机95台,大型机引农具 2 738台。与1968年国有国营阶段比较,农业机械化程度大幅度提高。
1968与1982年拥有拖拉机农机具比较表机械化作业主要项目完成比较表 单位:万亩
1982年社队农机队伍达3 786人,其中管理人员115人,驾驶员3 460人。
随着生产关系的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落实,耕地承包到户,责任到人,家庭经营。自1983年起,农村原有农机具逐步转化为农户所有、农户经营。1983年农户经营的大中小型拖拉机达2 015台,占当年保有量2 638台的76.4%,其中大中型占 36.7%,手扶拖拉机占92.5%,1934年拖拉机总台数农户经营达97.5%,其中大中型拖拉机达到 90.4%,手扶拖拉机达99.9%。
1984年机耕地达78.2万亩,占总耕地面积51.4%;机播种63万亩,占 41.2%;机中耕82.85万亩,占71.3%;机收获18.20万亩,占 12%;机械运输总量折1 721万吨,占68.3%。与集体经营阶段的1982年比较,除机械运输量增长 5.6倍、中耕作业量增长39万亩外,其他各项都有不同程度降低,机耕地面积比1982年降低4 000亩,机播种面积减少4.6万亩,小麦机收面积减少2.2万亩。
1983、1984年集体、农户拖拉机数量表1985年全县农村大中型拖拉机拥有量统计表1985年全县农村小型拖拉机拥有量统计表1985年全县农村大中型、小型配套农具、农用拖车拥有量表1985年全县农村农业机械化程度表 1984年,小麦播种总面积26.06万亩,机播占98%;大豆总播面积33万亩,其中机播占57.6%;玉米总播面积43.5万亩,其中机播占24.8%;高粱3.4万亩,其中机播占 44.1%。机械中耕25.2万亩,占77.8%;玉米33.15万亩,占76.2%。机械收获小麦17.51万亩,占 65.9%,其中有四个乡达100%,大豆机械收 6 900亩,占2.1%。大豆机械收割当年有庆发、五道岗、幸福、大八浪等四个乡。
1985年乡镇农业机械总值拥有额 单位:万元
1985年各乡镇拖拉机完成作业量情况表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