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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农机队伍

第七节 农机队伍





  1951年至1956年,本县成立了11个农业技术推广站,有行政干部30人,技术推广员95人。负责指导马拉农具、农机具的推广和使用。培养了农民农具手3 500多人。

  1958年,县建立农业机械科。同时,土龙山、阎家、新兴三个公社建立了拖拉机队。1964年,县建拖拉机总站,18个公社均建拖拉机分站。有国家干部 70人,技术员50人,驾驶员150人。

  1966年,县政府建农业科,主抓全县农机工作。业务上由县拖拉机总站负责。农机修理,由大修厂负责,县内同时还有农机物资供应站、农具科学研究所,为农业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1979年,恢复了农业机械科。下设农业机械修造厂、农业机械公司、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所。农机系统共设34个机构,职工总数391人。其中管理人员233人,驾驶人员21人。1980年,农机系统共设34个机构,职工人数为499人,其中管理人员244人,服务人员21人。到1984年末,实有职工562人(包括乡镇农机管理站)。其中管理人员172人,占30.6%;生产人员277人,占49.3%。管理人员中工程技术人员79人,占45.9%。工程技术人员中有:工程师2人,技师 5人,会计师1人,助理工程师14人,助理农艺师1人,助理农经师1人,助理会计师6人。

  19个乡镇共有3 531个农机专业户,共有农机人员4 316人,其中驾驶员4 276人,占99%。驾驶人员中有技术级的1953人,占45.7%,按有级的人数中平均为 2.26级;按实有大中小型机车台数(3 353台)平均为1.32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