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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种植业与采集业

第二节 种植业与采集业





  本县家庭副业的生产有较长的历史,种植业、养殖业、采集业等,都曾是农民的重要经济补充。

  党的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各项政策得到落实,家庭副业发展尤为迅速。1981年全县养猪143 000头,其中个体占94.1%j养羊76 645只,其中个体68 773只,占90%。比1965年增加 4.75倍。全县养羊业已淘汰了低劣品种,基本上实现了东北中细毛羊的品种改良。

  采集山产品也是家庭经济来源的一个方面。本县山区盛产萄葡、山核桃、榛子、橡子、木耳、蘑菇、山野菜、五味子等,品种繁多,价值可观。据统计,山区各乡镇每年采集山产品的收入,约占总收入的40%左右。

  另外,庭院经济也是发展家庭副业不可忽视的一个方面,充分利用房前院后的空闲地,种植蔬菜、三辣(大葱、大蒜、辣椒)、黄烟等。例如柳毛河,民富村的庭院经济收入占副业收入的27.5%。

  本县是从1960年开始烤烟生产的。二道沟公社二道沟大队第一生产队社员李希珍从辽宁省凤城家乡带传来烤烟栽培技术,试种二垧,当年丰收。接着,发展到阎家公社城子岭大队和新兴公社王家大队。这两个大队,每年只种一百多亩,收烤烟万斤左右。1947年,北方农业会议以后,全县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烤烟生产,派专人到刁翎、延吉等地学习种烤烟经验,又从外地聘请技术员,引进烤烟生产技术。1975年,全县黄烟发展到 3 776亩。1976年近万亩。1981年,烤烟面积全县达到16 000亩,产烟叶288万斤,平均每斤0.755,仅此一项副业收入 200多万元。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烟草专管的通知精神,1982年桦南县烟草公司正式成立,自1983年烤烟生产、收购、销售归烟草公司统一经营。基层烤烟生产暂由供销社经营,直到1985年烤烟生产才与供销社完全脱钩,划归省烟草公司直属统一经营管理。面积稳定在 2万亩左右,而质量大有提高。1985年,全县14个乡镇103个村种植烤烟,烤烟专业户842个,播种面积20 370亩,收购烤烟34 524担,收购总值350万元,平均每斤为1.01元。仅这一项副业全县增加收入350万元。涌现出万元户33个,为地方增加税收1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