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言
第四编 工业
绪言
桦南境内土地肥沃,林木繁茂,地下蕴藏着大量的矿产资源,经济腹地广阔,对发展地方工业有着极为便利的优越条件。但是,旧社会,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的压榨下,国民经济凋敝,人民生活贫困,工业发展缓慢。中华民国初年(1912年),桦南境内未有工业,民国 3年(1914年)以后,湖南营(现桦南镇)开始出现了烧锅,这是桦南最早的工业。“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侵入桦南地区,对自然资源进行了掠夺性的开发,使资源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桦南境内除木材贮存量居首外,尚有大量的原煤、石英石、石灰石、铁矿石等资源。特别是黄金资源十分丰富,驰名中外。东部、北部六个山区范围内,有山则有沟,有沟则有金,清·顺治十七年(1660年)就有人零星开采,后来由官办进行大量开采,经中华民国、伪满洲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四个时代,历 300余年而不衰。日本帝国主义入侵桦南以后,疯狂掠夺的重点,首先集中在黄金开采上,其次是掠夺境内的木材等。当时,湖南营尚是刚建不久的小镇,工业基础十分薄弱,生产极不发达,仅有十几种手工业分布于境内各地。日本侵略者为霸占、长期掠夺,相继在湖南营修筑了飞机场,修建了公路,建立了火力发电厂,大兴工商业。随着境内人口的增加,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个体手工业也逐渐增多。1934年后,湖南营出现了一些工场手工业作坊。同时,在太平镇(现土龙山镇),驼腰子、石头河子、阎家等大集镇手工业生产也比较兴旺,金银铺多达十余家,其他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手工业也不断增多,曾使桦南地区一度呈现出畸形的繁荣。但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里,生产力受到了严重摧残,工业生产水平还是相当落后的,许多手工业者沿用古老笨重的工具生产,效率极低,在物价高涨的年月里,原料不能自给,绝大多数靠来料加工,以此获蝇头小利,聊以维持生计。就是在这样的破烂摊子上,统治者还是拼命地挤压。伪康德元年(1934年) 8月24日,伪满洲国公布的《地方税法及同法施行规则》中规定:自康德2年(1935年) 1月1日起实行地方税法。地方税法为收益税、交通税、消费税、其他税共 4大类30多种,加紧对人民的经济搜刮。由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掠夺和长期的战争破坏,加之那时物价暴涨,币值惨跌,外货充斥,苛扰重重,地方工业根本得不到发展,仅有的几家私营工业和手工业作坊也受到了强烈的冲击,一蹶不振,生产停滞不前,真是到了经营无力,山穷水尽,苟延残喘的地步。尔后,发国难财的大商家垄断买卖,使财单力弱的手工业者更是处在水深火热之中。如千振( 现桦南镇 )弹棉行业谢国强和皮革行业的杨永昶、郭殿臣等就是在苛政层层的盘剥和挤压下,经营不利而关闭的。仅有的手工业作坊和个体手工业者微薄的经营,也是步履艰难,生产的品种极少,产量极低,经济上没有保障,在弱肉强食的旧社会,生活凄凉,处境悲惨,致使工业速度发展缓慢。解放前夕,桦南境内只有日本侵略者统治的工业5处(包括烧锅、油坊、农副产品加工),手工业作坊8处,个体手工业150多户(分布在境内的湖南营、土龙山、驼腰子、石头河、阎家等地)。
解放初期,1945年“八一五”光复时,伪满洲国遗留下的官办、私营工业寥寥无几,三五九旅进驻湖南营,首先把伪满洲国时期官办的千振(湖南营)发电厂和富吉公司等全部接收过来,改造为公营企业,从而为地方国营工业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1949年10月 1日新中国成立后,桦南县政府积极发展本县的地方工业,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30多年来,国家对桦南县工业发展极为关怀,从投资建设、机械化生产、技术力量等诸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援,使地方工业有了较快的发展。建国以来,除恢复和发展了历史产品外,还积极扩大了产品的门类和品种,先后建起了纺织工业、冶炼工业、陶瓷工业、建材工业、机械工业等。由于国家历年投资新办了一些工厂,所以国营工业逐年都在有所扩大,这样,本县全民所有制的地方国营工业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
1956至1957年末,本县基本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集体工业也由个体手工业和私营作坊逐步发展起来,为繁荣全县国民经济起了积极作用。
解放初期,县内只有几户私营作坊,工人不过数百,产品只有几种,产值仅在 200万元左右。截至1985年末,全县已有46户独立核算工业企业,职工8 575人,县属工业企业总数是136个,工业总产值 5.761万元。主要工业产品除销售国内部分省市,还有一些产品投入到国际市场。60年代,缫丝厂生产的柞蚕丝就已销往日本。70年代末期,除陶瓷厂生产的锦砖远销香港地区、马来西亚、日本等国之外,鞋帽工业生产的女式绣花鞋和狗皮褥子,也以自己独特的风格为外贸出口开拓了道路。全县工业产品不断增加,不少产品物美价廉,改善了人民生活,繁荣了城乡市场。工业产值在全县工农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是:1958年占34.8%,1965年占24.9%,1976年占39.1%,1981年占59.4%,1985年占27.3%。
桦南工业生产,在建国30多年来,经历了“马鞍形”的发展过程,大体上可分为六个阶段。
一是1950年到1952年三年恢复时期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这个时期根据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政策,采取了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最后于1956年底,基本完成了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交战线广泛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和先进生产者运动,职工情绪高涨,提高了产品质量,降低了生产成本,工业生产较稳地向前发展,1957年完成工业总产值 862万元,为1949年的2.2倍,平均每年递增10.2%。
二是“二五时期”,1958年执行了“以钢为纲”的方针,开展了全民大办钢铁的群众运动,当时在“大办工业”,“大炼钢铁”的口号指导下,先后办起了钢铁厂、小化肥厂、草袋厂和数以百计的乡办工厂。工业产值急剧上升,1958年比上年增长12.2%,1959年比上年增长65.3%,1960年又比上年增长65.3%,1959年和1960年两年的产值为1957年的5.7倍,因而造成了工农业比例严重失调。
三是调整时期,由于大跃进造成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从1961年开始:党中央及时进行了国民经济调整,工业战线重点是贯彻中央制定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努力克服国民经济存在的困难,特别是要解决比例失调的问题,对工业企业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整,在调整的基础上巩固、充实、提高。1962年开始,全县对行业重复、生产方向不对路的企业,实行了关停并转,精减职工,充实农业生产,调整工作收到了明显效果,同时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使企业有了明显发展。这一年本县工业总产值比1960年下降15.72%,到1965年工业总产值调整到接近1958年的水平,调整时期平均每年递增21.4%。
四是“三五、四五时期”,这两个时期是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动乱期间,当时的方针是“抓革命、促生产”,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贯彻执行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经济工作要求从“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战略思想出发,把为农业服务放在首位,集中解决吃、穿、用、打的问题。这期间工业总产值平均为 1 525万元,综合经济效益差。由于受极左路线的冲击、干扰,许多企业管理不善,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工业发展速度缓慢,年增长只有7.7%,在“左”的思想束缚和影响下,许多企业连续亏损,增加了全县人民的负担,部分新建工业企业也脱离本地区资源优势,在投放人力、财力上不够适应,盲目发展,上了一些小化肥、小钢铁,造成了工业结构严重不合理,把有限的资金投向劣势,工业长期上不去,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结果化肥、钢铁一哄而上,一哄而散。
五是粉碎“四人帮”以后的头两年,仍继续发展“五小企业”片面追求产值和速度,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通过拨乱反正,端正了经济工作的指导思想,把全党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贯彻了“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向经济实体发展,县里按着权、责、利统一的原则,扩大企业的自主权,工业生产开始稳步向前发展,但“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工业遭到严重挫折,元气未复,经济效益提高不明显。
六是1982年到1985年经济体制改革时期,这段时期全县工业企业认真贯彻执行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工业部门认真总结了经验和教训,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积极而又稳妥地对企业的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企业简政放权,使工厂在人、财、物、产、供、销等方面有更大的自主权,全县工业普遍实行了职工民主选举厂长制度,企业内部普遍落实了各种形式的经济承包责任制,比较普遍地推广了“全民所有,自主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的管理办法,因而调动了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了企业活力,同时工厂大搞开发引进、简政放权、革新挖潜,加强横向经济联系,使工业有了明显发展。1983年 6月制砖厂、印刷厂、水泥厂首先进行第一步改革,在本县实行利改税。全民所有制地方工业企业一举摘掉了连续16年亏损的帽子,并且实现利润88.4万元,1984年全县工业总产值完成 5 325万元,比1983年增长9.4%,实现利润139.7万元,比1983年增长58%。产值、产量、质量、效益都创造了历史上较好的水平。水泥、锦砖、果酒畅销全国十几个省、市。山葡萄酒创省优质产品,水泥创市优质产品。1985年1月1日,地方国营工业全面实行利改税第二步改革,年末实现产值5 761万元,比1984年增长7.6%,实现利润58.6万元。
旧中国,在桦南这片土地上,满目疮痍,市井萧条,百业凋敝;如今,兴旺发达,生产蒸蒸日上,工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生了巨大变化,初步形成了从采掘到加工,从能源到机械制造,部类比较齐全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工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