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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建国后的手工业、二轻工业

第三节 建国后的手工业、二轻工业





  1949年10月 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手工业劳动者的生产得到了保障,获得了新生,在党和政府的关怀领导下,走上了社会主义康庄大道。

  一、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50年~1953年)

  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桦南县手工业进行了巨大的恢复工作,不断提高了生产能力。新中国成立最初三年是我国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桦南县人民政府在百端待举的情况下,采取了积极措施,领导全县人民发展农业生产的同时,兴办了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地方工业,加强了对手工业的领导,由工商联对个体手工业者进行了登记管理,个体手工业在县政府的扶持下,迅速恢复了生产,同时,对生活困苦的手工业者,组织成立了生产小组和服务小组,进行生产自救,并积极为他们生产和经营提供了方便,使在解放前夕处于穷途末路,每况愈下状态的手工业生产得到了复苏,县城内手工业户数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产值也有了明显的增长。解放初期,县内只有50余户个体手工业行业和几户私营作坊,1949年增加到 184户,计有254人,年产值173 000元,1950年底增加到255户,有工人502人,年产值 247 000元。在三年经济恢复时期,由于县政府加强了对手工业的领导和扶持,经过全县广大手工业者的努力,手工业恢复和发展生产工作进展良好,取得了一定成绩,出现了蓬勃景象。1952年,县内手工业有221户,计385人,产值 593 000元。据统计,1954年末,全县共有个体服装行业96户,年加工量30 630件,年产值28 256元;麻绳加工20户,年加工量26 437斤,年产值51 588元;木器行业有342户,年加工量1935件,产值35 791元;食品加工业(包括锞子局、食品加工、豆腐、粉条、酱、醋等)有 63户,年产量142 770公斤,产值 184 627元;个体印刷业1户,产值36 652元。当时,这些手工业生产分布于全县城乡各地。

  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53年~1957年)

  在生产力飞速发展的形势下,个体经营及私营作坊等旧的生产关系与之不相适应的情况下,桦南县政府按着中央、省、地的统一部署,坚定地执行了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工业的改造方针,把手工业从旧的生产关系束缚下解放出来。同时,又有重点地进行基本建设,发动手工业工人提高劳动生产率,充分发挥手工业生产潜力,由于生产力获得了彻底解放,使得手工业生产能够日新月异,突飞猛进地向前发展,从而迅速地改变了旧社会给手工业者留下的贫穷和落后面貌。1953年 4月,党对手工业者在改造过程中,按着具体情况,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在县政府工作组配合下,以土陶行业为基础,成立了第一个生产合作社,当年有社员18人,年产值4万元。1954年6月,手工业在原有1个生产合作社的基础上,发展到9个生产合作社,计有社员143人。1955年有8个生产合作社,社员191人,年产值21万元,赢得利润 22 225元,生产小组 6个,计有社员58人,年产值13万元,集体劳动不仅解决了手工业生产困难,并且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初步显示了社会主义优越性。

  1956年,全县基本完成了生产资料私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由个体到集体,由私有制到公有制的伟大变革,全县手工业联社成立后,相继建立了合作社,县城内210户,394人的个体手工业经济全部合营变为集体经济,手工业实现了合作化,全县26个自然行业,建成了48个生产合作社,计有社员 943人,其中制造性行业有铁器、木器家具、皮革制品、服装鞋帽、黑白铁、日用土陶、柳条编织、麻绳、淀粉、豆腐制作等;服务行业有照像、刻字修表、理发、服装加工、打棉、橡胶补带、自行车修理等。城内共有15个社(组),各乡有33个社(组),是年完成产值 158万元,手工业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胜利,改变了手工业一穷二白的面貌。在党的领导下,开始了轰轰烈烈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由于手工业的改造、发展,使集体经济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1957年,手工业主管部门在生产中加强了党的领导,建立了社管制度,这一年手工业系统增加了电锯、砂轮机、磨光机、电动机、制瓦机、打棉机、电焊机等 2余种机械设备,铁业社和木器社所需用的原材料,同年纳入了国家计划之内,统一由中央调拨,是年,全系统共完成产值177万元。

  三、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1958年~1962年)

  1958年,在第二个五年计划开始时,“大跃进”之风吹遍了全国城乡各地,在“以钢为纲”,“全民跃进”和“全党全民办工业”的方针指导下,手工业在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等左的错误影响下,集体经济受到了严重冲击,随着“大跃进”之风的到来,其中便有很多合作社转进了国营企业。是年 9月份,卫星农具厂并为地方国营机械广,陶瓷厂转为地方国营陶瓷厂,豆腐社移交给县政府,并且将东风杂品厂、红旗被服厂、玻璃厂、炸药厂移交给湖南营镇(桦南镇),其它各乡生产合作社均下放给当地乡政府管理。同时,于工业系统将保留的草麻厂等 5个生产合作社的自负盈亏升级为共负盈亏,使手工业发展发生了很大波折。由于“大跃进”的影响,手工业急于向全民所有制过渡,不利于调动工人的积极性,造成了手工业在管理上的混乱,在经济建设中生产秩序失常,手工业发展遭到了严重破坏。

  由于“大跃进”忽视了客观经济规律,使得“左”倾错误严重地泛滥起来,造成了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为了纠正这一错误,党中央在1961年,提出了“整顿、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桦南县根据省计委、省经委“关于按行业、按产品归口编制调整方案”的几项具体精神,结合本县情况,对全县城乡手工业进行了一系列调整,据农业生产和市场需要,本着瞻前顾后,统筹安排,鼓励先进,合理布局的原则,对社会需要而又有原材料的,充实了薄弱环节,调整了生产能力,增加了生产;对生产能力过大,产品超过市场正常需要的或原材料不足的适当地压缩了生产能力;对少数无条件生产的,组织合并或转产,同时,对行业混乱,规模过大的,本着有利于生产,方便群众的原则,有的划小,或分开,充分发挥手工业生产、经营的特点,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1962年,手工业进入了全面调整时期,进一步精减了机构,工厂进行裁并,压缩了农业人口,手工业主管部门将全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收回管理,将盲目合并转厂、移交下放的生产合作社恢复本来面目,有的已转为生产合作社的手工业生合作小组,仍与生产社分开,并将共负盈亏的合作社仍改为自负盈亏,使手工业生产管理走上了正常轨道,手工业在调整当年,完成产值146万元,产品品种由未调整前的140种,上升到24种。1963年底,手工业部门彻底扭转了亏损局面,全年完成产值 127万元,在农村重点集镇,如土龙山、阎家、石头河子等地,建立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对原有社组进行了合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增设或减少生产点,同时,把较好的生产合作社转为集体工厂。1965年,经过三年多的经济恢复工作和调整工作,手工业生产迅速回升,元气大复,这一年,全县手工业完成产值185万元。

  四、“文化大革命”时期

  正当手工业系统各社经过三年调整后向前迅速发展的时候,“文化大革命”开始了。桦南县的手工业受到了冲击,生产遭到了挫折,许多企业一度陷入了混乱状态,当时,手工业盲目接受了集体经济所有制企业向全民所有制企业过渡的口号,在行政命令下,合并了合作社,对各企业又实行了共负盈亏,由“吃小锅”改为“吃大锅饭”,又一次严重挫伤了职工积极性,使企业受内伤较重。手工业系集体经济所有制,“文化大革命”搞穷过渡,把原来较厚的家底,过渡一空,致使工厂生产不曾得以发展,集体经济遭到了破坏,许多企业不得不向银行贷款,维持生产。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成绩最突出的有弹棉厂、机械厂、皮麻厂、农具厂、被服厂,这些工厂虽然实行了共负盈亏,但也显示了集体工厂在国家动乱的情况下,所持有的优越性。这些企业除产量高,完成产值多,还生产了许多新产品,以集体企业船小转头快的特点,面向市场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取得了可喜成绩。1970年,孟家岗玛钢厂应运而生,在“十年动乱”的后期,艰难地向前发展,1973年生产的农机件——扬场机链节及水暖件,终于以短线优质产品获得声誉,成了定向产品,年年盈利,许多企业以玛钢厂为楷模,努力挖掘企业潜力,使生产出现了高潮。据统计,1976年底,手工业系统完成产值 722万元,比“文化大革命”前的1965年增长近3倍。

  五、1976年以后

  1976年以后,手工业积极医治内伤,以政治为统帅,生产为中心,开始了新的工作。特别是在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作出的“把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以后,桦南县手工业系统认真贯彻执行了“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认真,全面地对本系统进行了一系列整顿和技术改造,按着客观规律办事,加强了企业的经营管理,使各厂的生产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同时,手工业系统在农业实行经济责任制的带动下,根据本系统的实际情况,落实了生产责任制,所属手工业系统的各厂生产普遍实行了班组核算,采取了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生产的数量、质量、劳动定额的制定,正常生产与否,产品固定与非固定等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各种管理制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进行生产,提高了劳动效益,截至1985年底统计,二轻系统是年完成产值8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