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经营管理
第四节 经营管理
一、集体所有制
本县集体所有制企业共有96个。其中所属二轻局工业18个,工业局青年厂18个,乡办工业35个。其他有商办工业、粮办工业和农机办工业等25个。县属集体企业经营管理有代表性的是二轻工业局所辖各企业。
本县二轻工业局前身是手工业科,管理机构是在社会主义完成三大改造中的手工业联社演变而成的。现辖18个工业厂家。这些厂家大部分是从手工业小组、合作社为基础,由小到大逐渐发展起来的。经过30多年来的生产实践,一般都在经营管理上积累了一些经验。
手工业行业多、品种杂,纳入国家计划的产品少,原材料来源也比较困难,大多是找米下锅,自找原料,生产的产品自找销路。1966年至1976年,手工业生产虽然受到了冲击,但也生产了许多市场需要的产品。自1976年以来,国营企业积极恢复生产,手工业许多产品便逐渐滞销,部分工厂一度陷入停产状态。1978年以后,党中央提出“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手工业各级领导开始重视在国家计划下搞好市场调解,重点抓产品质量和产品调整,使产品适销对路,许多企业面向市场,面向社会,积极生产花色品种,如:皮麻厂生产的各式手提包,通用机械厂生产的各种地车,农具铸造厂生产的锅炉等。使工厂转危为安,在手工业系统18家工厂中,基本恢复合作化时期的“后门办厂,前门办店”的优良传统,鞋帽、皮麻、通用、橡胶等生产企业积极摆摊、设点,采取各种形式扩大产品销售,既满足了市场需要,又增加了收入。有的企业还根据本企业滞销的产品,根据市场需要,积极调整产品结构,促进产品更新换代,如锅炉厂就是从原来生产铁木农具而更新换代的,由于手工业生产企业实行市场调查,调解产品和在地、县加强业务领导,加快了手工业生产发展。
1956年桦南县手工业基本实现合作化以后,坚持民主办社和勤俭办社的方针,注意精打细算,防止浪费,充分发挥人力、物力和财力,生产不断发展,尽管手工业合作社组织都是新建立的,对企业管理一无所知,但是,由于手工业社在经济上自负盈亏,工人都入了股,实行年终分红制度,企业办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个人的利益,因此,人人很关心企业的经营管理,民主选举出来的理事会和监事会干部绝大多数兢兢业业地工作。在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办社方针。理事会负责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工作,一般社组都建立了定额管理制度。合作社监事会是代表社员群众,随时监督理事会工作,监事会还可以随时检查财物收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交社员大会讨论解决,并要随时征求社员意见,向理事会提出。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发展基本上是相适应的,各社经营管理一般都抓得较好。
1958年,由于简单地把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看成公有制的低级形式,急于追求所谓所有制的高级方式,因而盲目地全面“升级”、“过渡”,把手工业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合作社(组)转为全民企业,严重挫伤了职工的积极性,阻碍了生产顺利发展,干部管理水平跟不上企业规模的变化,生产上不去,许多企业亏损。由于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过急的合并升级,在经营管理上造成混乱,工人捧上了“铁饭碗”,吃上了“大锅饭”,使手工业受到了一次大波折,为了纠正不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所造成的缺点和错误,党中央提出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从1962年到1965年进入了国民经济全面调整时期,桦南县恢复了手工业管理体制,将盲目过渡、升级的手工业合作社、组退回原来合作组织,在调整改组过程中,坚持办小企业,经营管理有了改善。在计划管理、财务管理、物资管理、设备管理等方面,都基本恢复到合作社时期的水平,实行按劳分配,生产有了较快发展。
1966年到1976年这十年间。多数企业尽管有发展,但因受极“左”路线的干扰,厂规厂法受到破坏,手工业生产程度不同地受到影响,不少企业存在着不讲经济核算的现象,工人中也存在着一种捧“铁饭碗”,吃“大锅饭”的思想,致使许多产品质量下降,企业亏损,管理一片混乱。
1978年以后,手工业企业已改为二轻系统所属工厂,进行恢复性整顿,情况有了好转。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二轻系统积极改善企业经营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果。首先,各生产企业结合自己的特点,搞好战略转移,从过去着重抓产量、产值转到抓产品质量,认真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教育职工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坚持为用户服务的思想,建立健全了质量管理机构,运用经济手段促使职工对产品负责。坚持厂里检、车间专检、个人自检的三级检质制度,对不合格的产品不出车间,不出工厂,有效地提高了产品质量。
1980年以来,二轻工业进一步开展企业整顿工作,根据农业实行生产责任制经验,把责、权、利结合起来,推行经济责任制,为了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二轻企业层层实行“定、包、奖”的责任制,正确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二轻系统还将企业产值、利润包给工厂,与生产厂长签定合同,联系利润计算奖金,完不成任务给予罚款,有奖有罚,工厂对工人实行承包,实行厂长责任制,将固定工资改为计时、计件、超定额计件和固定工资加奖励等各种形式,多劳多得,不劳不得,有力地调动了职工积极性,促进了生产的发展。
1982年二轻系统参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等文件精神,对所属企业进行了全面整顿,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认真学习了首都钢铁厂完善经济责任制的经验,在企业内部干部和后勤人员试行浮动工资,对车间工人认真实行岗位责任制,有奖有惩,同时狠抓基础工作,通过整顿,改善了经营管理,提高了经济效益。
1985年,手工业生产企业在不断地加强经营管理中,通过实践,进一步整顿和完善了经济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各种规章制度,使企业生产有章可循,扭转了过去在管理上的混乱局面,并重视选拔培养有专业知识的青年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中,通过整顿改善了经营管理,提高了经济效益。
二、国营工业
本县国营工业的企业管理,在1949年至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着重是恢复生产和改造企业。工厂实行管理委员会领导制度,吸收工人参加企业管理,发动群众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推动了生产恢复和发展。1953年国营工业实行了计划管理,建立健全了生产技术和财物管理,在领导上实行了厂长负责制,1956年,又改为在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
1958年,在“大跃进”高潮中,企业管理出现,高指标、瞎指挥和弄虚作假现象,片面夸大精神作用,忽视客观条件,违背客观规律,强调土法上马,因陋就简办企业。结果造成许多新成立的企业“一帮哄”上马,致使生产没原料,设备不配套,技术不过关,产品质次价高没销路,造成了管理上混乱,经济建设中生产秩序失调。1961年贯彻了中央提出的“整顿、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和工业“七十条”后,本县总结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改善了地方工业企业管理制度,调整了生产结构,压缩了超过市场正常需要和原材料紧缺的生产产品。对少数无条件的工厂进行组织合并或转产生产,使全民所有制经济管理逐渐走上了正轨。
1966年至1976年的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遭到了破坏,企业出现了混乱状态,后来,实行了“一元化”领导,但生产过程因无章可循,企业吃上了“大锅饭”,共负盈亏,致使全民所有制企业普遍受到了挫折,损失也很严重,生产厂家连年亏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调整各项经济政策,实行工业体制改革,整顿企业结构,改善经营管理,改吃“大锅饭”为“小灶”,实行经济承包,在企业内部建立健全了多种形式经济责任制,加强了经济管理,生产有所上升,初见成效。1983年一举甩掉了全民所有制工业连续16年亏损的帽子。1984年,全县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逐步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在扩大自主权方面,下放了生产经营、产品销售、厂长组阁、产品开发、横向联合五项权力;改革了领导体制、干部制度、分配制度、用工制度;取消了工业品统购包销制度。普遍实行了职工民主选举厂长制度,恢复了厂长负责制和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普遍推行了“全民所有,自主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的管理办法,因而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了企业的活力。由于改善了管理体制,联产承包经济责任制不断落实,提高了企业素质和生产能力,促进了经济发展。国营工业在本县工业生产中占主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