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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陶瓷工业

第六章 陶瓷、纺织工业

第一节 陶瓷工业





  本县陶瓷工业历史较短,解放前,只在太平镇(现土龙山镇)有两处私人陶窑,生产日用土陶器皿,主要产品有陶泥瓦盆、花盆等。解放后,县城有私人缸窑 1座,生产民用缸。1953年,私人缸窑转为手工业土陶生产合作社,主要生产日用土陶器皿。随着发展,泥盆逐渐淘汰,土陶生产合作社也转为生产建筑材料,改为制瓦厂。

  截至1985年,全县共有两个陶瓷工业,即陶瓷厂和制缸厂,职工总人数 702人,年生产日用陶器805万件,主要产品有饭碗、各种酒具、茶具、民用缸等,年产值213万元。

  本县陶瓷厂始建于1962年,初建时为电瓷厂,有职工 110人,与电业局(现供电局)合资经营,后电业局退出,由于高压电瓷达不到标准,保证不了质量,于1963年开始生产瓷碗,当年生产白粗瓷碗155.5万件,总产值4万元,同时并存制缸车间,生产民用缸。1973年,制缸车间从陶瓷厂分出,成立了地方国营制缸厂。截至1985年,陶瓷厂共有职工462人,各类设备158台(件),年产粗瓷饭碗760.2万件,锦砖12.8万平方米,工业总产值187万元,初步形成了日用陶瓷、建材两条半机械化生产线。厂内有建筑面积 9 060平方米,设有原料、粗瓷、锦砖、机修四大车间,该厂是本县地方国营工业较大的厂家。

  陶瓷厂生产品种较多,除饭碗以外,还有酒具、茶具等,但主要产品系饭碗,为了适应市场需要,扩大生产,于1979年试制成功了铺地砖(俗称锦砖、马赛克),这种新型的优质建筑材料,由于质量稳定,赢得了国际信誉,远销香港、马来西亚等地。日用瓷品由省生产资料公司经销,锦砖由省轻工业进出口公司经销。

  陶瓷工业随着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的不断发展,十分注意技术和质量管理,注意培养技术人员,在生产中不断开展革新、改造、挖潜,着眼于经济效益,服从于生产发展,在技术管理上实行工程师责任制,由工程师负责全厂生产工艺、产品质量、动力设备、科学研究、技术革新等项管理工作。由工艺技术人员负责全厂生产工艺的管理,由质量检查员负责全厂的产品质量检查。由设备技术员负责全厂各种动力、机械设备的管理。

  由于以上措施,陶瓷厂生产的产品获得了很好的声誉。

  厂设试验室负责全厂新产品的开发,新技术的利用等项试验研究工作,另设化验室两处,备有化验设备等信息反馈系统,同时,每个车间还设有1~2名技术员。

  主要技术装备有:用于试验研究工作的球磨机、过滤机、搅泥机各1台,高温电炉1座,两用干燥箱1个,还有用于倒焰窑测温的光学高温计,用于遂道窑测温的热电偶毫伏计。

1965年自行设计制造了饭碗兰边打道机,改变了过去的手工操作,提高了生产效益。

  1973年试验成功了细瓷生产。

  1979年试制成功新型优质建筑材料——锦砖,同时改造了60米长的隧道窑,安装了余热锅炉,解放了日用瓷生产干燥问题,降低了成本,减少了消耗。

  陶瓷厂生产属于流水作业,在质量管理上主要贯彻自检、互检、专检的方针,教育职工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并建立了一支兼职和专职的质量管理队伍,建立健全了各项质量管理制度,采用经济手段,千方百计提高产品质量。

  陶瓷工业生产,需要特殊的矿物原料,该厂根据不同产品所要求的物理、化学性能,为保证产品质量,基本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主要原料来源:

  粘土是产于本省林口县五林乡,年耗量2 500吨;砂石矿产于牡丹江,年耗2 150吨;界牌土,产于湖南衡阳市,年耗350吨;章村土,产于河北邢台地区,年耗550吨;石英,产于辽宁省营口,年耗380吨;石膏,产于宁夏,年耗700吨。由于原料品位高,质量得到保证。

陶瓷厂几个年份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各类资金占用情况及几个主要年份产值统计表



产供销平衡及经营效果



  本县制缸厂位于铁东街道北侧,西与陶瓷厂毗邻,占地面积 2.2万平方米,全厂有职工75人。制缸厂1973年建厂时,只有50余人,厂房面积不足8 000平方米,设备只有2座倒焰窑。1974年因失火,车间被焚烧,当年,修复了原车间,同时又扩建了 800多平方米的新车间,经过几年的努力,生产有了很大发展,生产民用机制缸,型号齐全,并由单一生产民用缸发展到生产耐火砖及陶器小杂件等,产品在省内许多地方均有出售。该厂原料系采用牡丹江的黄花土、林口县的五林土、辽宁复洲湾土及复洲的黄釉和碱釉,燃料是七台河煤矿所产原煤。至1985年,该厂专用设备有锤式粉碎机2台、轮碾机1台、球磨机2台、倒焰窑4座、汽车 1辆,现有厂房面积1 600平方米,年产量达7万多套(件),年产值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