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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况

第九章 冶炼工业

第一节 概况





  本县境内在建国前没有冶炼工业,仅能用土法化铁,以手工铸造小农具。

  建国初期,本县冶炼工业仍无发展。1958年“大跃进”时期,开展大炼钢铁的群众运动,本县冶炼工业开始轰轰烈烈上马。1959年初筹建钢铁厂,原址位于桦森街南侧(现制酒厂)。钢铁厂初建时,有工人 3 800人,汽车28辆,在当时“不算经济帐,要算政治帐”的口号下,掀起了大炼钢铁的群众运动,动员全县各行各业和社会大力支援,提出“有钱出钱,有物出物,有人出人”的口号,镇内几家工厂也转为生产钢铁服务,全县各人民公社也兴建了小土炉,农民有的献锅,有的献农具,纷纷支援钢铁生产。县内组织了钢铁大军,炼焦、采矿、冶炼,轰动一时。县内有一座大高炉,各人民公社均有小土炉。参加大炼钢铁运动人数达二万多人。钢铁厂建成后,仅生产十几吨生铁,因财政亏损,在国民经济进行三年调整时期,钢铁厂停产下马。钢铁厂再次复建始于196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