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供电、供水
第三节 供电、供水
一、供 电
桦南县的电力工业,在解放以前只有十余年的历史,规模很小,发展缓慢,而且一开始办电的时侯就是日本帝国主义的经济附庸。在1938年时,日寇出于疯狂掠夺的需要,在火车站附近建立了小发电厂,主要为金矿送电,镇区内很少供电。当时镇内工商业极不发达,许多私营工业和商铺尚且得不到电力工业的好处,普通老百姓更是望电兴叹。
新中国成立后,电力工业才真正回到人民手中。1949年底,镇内开始供居民用电,1952年以后正式发电,城区内基本普及了照明灯。截至1935年,城区内供电基础设施比较齐全,各工矿企业生产均已使用了动力电,主要街道设有路灯。镇内变电所主变容量27 400千伏安,担负工业生产的配电变压器96台,总容量9 265千伏安。
二、供 水
桦南县城镇在1976年以前未有供水设施,镇内各大系统的生产单位均自备水井,居民生活用水靠肩担井水。
1976年6月10日,县城内成立了自来水公司,6月15日在院内开始兴建水塔,同年竣工,储水量 150吨。水源有两眼井,一号井用沈阳水泵厂产的深水泵,每小时产水80吨,二号井用上海水泵厂产的深水泵,每一小时产水80吨,水塔水位测定用潜浮桶,供水方式为钳制水塔调解,供水能力最高为日产 1 800吨。水源保护设施有防护林和防护墙两道,水源防带两条。于是,部分居民吃上了清洁卫生的自来水。另孟家岗镇居民亦均使用了自来水。
自来水公司隶属关系归城建委员会领导,现有职工24人。公司有党支部、公司理事会,内设技术室、生产调度室、财务办公室。1985年由于第二水源投入使用,县城内自来水入户率达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