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园林绿化

第四节 园林绿化





  本县境内的园林绿化始于民国17年(1928年)。1927年富吉公司规划城镇,丈放街基,翌年,在街道两旁与沿镇周围壕边裁植了大量街树,主要树种是柳树和杨树。此外有私人经营的果园,镇内树木由于无专门机构管理,任其自生自长,发展不大。

  建国后,自1958年始,在县城内植树造林。当年,主要街道植上了树木,1965年开始了大规模的群众造林运动,在城镇路旁和空地植种了树木。“文化大革命”时期,城镇建设处于无政府状态,园林绿化无人过问。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植树造林受到重视,在县城镇西新辟一处苗圃,面积近万平方米。同时,县政府还动员全县所有企事业单位,负责本管区门前街道的植树任务。截至1985年末,城内街道两旁植树近3 万棵,平均每人绿化 1.3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