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房屋建设
第二章 农村建设
第一节 房屋建设
桦南境内的农村房屋建设是随着土地开发而建设的。据记载,除驼腰子最早建屯外,境内农村房屋建设始于清·雍正十二年(1734),在本境内西南法雨泰(今庆发乡、土龙山镇一带)地方,清政府将有罪旗人奴隶,赦免该地,给予耕牛、农具、房屋、种子,让他们从事农业开垦。这是境内最早定居从事专门农事的部落,当时房屋,多是土墙,窗户用废麻绳、麻袋片生产的纸张糊就,采光不强。
清道光元年(1821年)有关、那、郎三户满族人,在倭肯河东岸(今庆发乡、土龙山镇境内)占荒 1 000垧,招佃垦荒,此后汉、满等民族进入桦南境内,垒屋造房,开荒种植,陆续形成一个小个村落。民国初期,境内已先后建立了榆树泡、肖正屯、王乡屯,盖家屯、九里六、半截河子、七虎力、八虎力、桦皮沟、土龙山、湖南营、贾家窝棚、聚宝屯等大小村落。人口逐渐增加,村落逐年拓展。
解放前,农村房屋建设还是相当落后的,各村屯农民一般居住的房屋都极其简陋。房屋均是草木结构,房基垫好后,先竖柱脚再用土坯或拉哈辫子砌墙。房上架子后,房盖多用高粱杆或木柈子、柳条枝等,上面抹泥,然后苫草。窗户几乎均糊以窗纸,用植物油或动物油均匀抹在上面,防雨雪浸湿开裂。
住房大部分为朝南正房,厢房极少,且低暗潮湿,矮小破旧。较大一些或有条件的正房,两侧盖有仓房(俗称耳房)或碾、磨房。境内极少数地主家盖有青砖瓦房,原材料大部分从依兰、桦川购入,设有高墙大院。
日本侵入桦南境内后,日伪军、警机构在一些大集镇如土龙山、石头河子、湖南营、孟家岗和重要山区相继修建了营房、碉堡、工事等建筑。解放后,这些建筑被拆毁。
伪康德元年 (1934年)12月24日,满洲国民政部发布 《集团部落建设》文告。伪康德三年(1936年),日伪当局又拟定了《治安肃正三年计划》。加紧推行归屯并户。制造无人区,对抗日武装力量进行政治围困和经济封锁。
1937年至1938年 2月间,日伪当局在桦南地区,大肆进行“归屯并户”。整个桦南地区共建立170个“集团部落”。归屯并户中,桦南地区共烧毁村屯120多个,烧毁或拆掉民房24 000多间。
集团部落的规模,小的为七八十户,一般为二三百户,大的超过千户。日伪当局对集团部落内的居民,控制十分严酷,平时监视百姓的一言一行。种地不准离部落太远,致使远处耕地荒芜。日伪当局大搞“集团部落”,制造无人区致使农村建设发展缓慢。
建国初期,县境内的农民仍然习惯用土坯垒房或用稻草、小叶樟草拧成拉哈辫子垒房,砖瓦结构的民房寥寥无几。全县农村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
建国后,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县内农村房屋发生了很大变化。从1950年以后,各乡区陆续建起了合作社、卫生所、社队办公室、学校、电影院等公用建筑。1966年以后,随着农村机械化的发展,集体经济的巩固,各公社、大队相继建起了农机站、机库、粮米加工厂等生产用房。同时兴建了乡村小学校、卫生所等。公用建筑均系砖瓦结构房屋,大部分乡镇都盖有楼房。由于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农村砖瓦结构房屋逐年增多,特别是1980年以后,地处经济文化中心的乡政府所在地,砖瓦结构房屋发展速度更快,少数农民则住上了二层楼房。幸福乡五一村农村绝大部分住上了砖瓦房,有10余户农民住上了楼房,面积大,样式新颖,建筑标准高,二层楼都有老少卧室、两厨、客厅、洗澡间。屋内安装了暖气,吊灯。一般墙外面都有水刷石抹面。楼房建有回廓、月亮厅、雨搭、阳台等。
境内农村新建房屋有草木结构、泥瓦结构和砖瓦结构三种形势,前两种在全县农村最为普遍。农民住宅一般都很宽敞,窗上糊以窗纸已极为少见,玻璃窗普及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