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环境保护
第四章 环境保护
五十年代仅通过群众性卫生运动抓城乡饮用水源保护及垃圾粪便的处理技木指导。后期,推广了井上五有(有井台、井裙、井盖、公用柳罐、井棚)的保护措施,到1964年全县一般水井都得到了改造(清淘、维修井壁、清除周围污染源等)。70年代后,城镇部分居民使用了自来水。但多数农村集镇和村屯仍使用土井取水。
1975年,根据县城和大集镇工厂较多的情况,重点抓了城镇环境保护工作,设立了专职环境保护机构。特别是本县城各种工业废弃物(废气、水、渣)以及生活废弃物 (粪便、垃圾、污水 )造成空气、水源、土壤的污染,如冶金、水泥、化工、塑料、机械制造等行业的工厂,在生产过程中,向空间、水域、土壤排放大量的二甲苯和甲酚、蒸气、氨气、一氧化碳、水泥粉尘(含二氧化矽)、废砂、废炉渣、橡胶粉尘等有害物质。这些工业废弃物、各种污染物质曾一度超标,对环境造成了污染,对人体影响较大。
1976年以来,加强污染治理工作,环保单位每年对城镇主要生产单位都进行了普查,对工业废水、锅炉生产、医院、粉尘等几项主要污染源制定了年度和长远的治理规划,作到环境保护资金专款专用。并采取督促改进,协助更新和改造设备等措施加以解决。桦南弹棉厂1978年以前,环境污染特别严重。该厂位于铁西街主要街道旁,生产时,满院烟尘,棉灰四散,厂区外的电杆线上都挂满了一串串棉灰,影响了市容,是环境保护的老大难单位。1980年以来,在环保单位的督促检查下,积极更新设备,改进生产方法,安装了吸尘装置和地下管道,对烟尘、棉灰等采取了排除、回收等措施,达到了环境清洁,设有棉灰,厂内有花圃、护栏,整洁美观,一举扭转了面貌,多次受到有关单位的表扬、奖励。
在环保工作中,为了减少工业废水、气、渣和生活污水,环保系统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向群众进行宣传,并且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全县性以水、烟尘、锅炉等污染防治为中心开展宣传,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凡属新建项目,环保单位都采取了严格控制措施,把污染解决在生产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