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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私营商业的建立与发展

第一章 私营商业

第一节 私营商业的建立与发展





  清顺治十七年(1660年),人们开始在驼腰子、大沟等地开采矿金,咸丰三年(1853年),清政府通令各省开金矿、银矿,咸丰四年(1854年)以后,桦南境内七虎力、八虎力两河上游地区,采金者日增,开始出现了私人商贩和私人店铺。

  光绪七年(1881年),汉族人移入桦南地区逐渐增多,先后建立了榆树泡、肖正屯、王乡屯、盖家屯、九里六、半截河子、七虎力、八虎力、桦皮沟等村落。宣统二年(1910年)曾任东宁县知事的湖南籍人张浩然,领到七虎力、八虎力两河间荒地一万垧,设立艮记垦务公司,招佃垦荒。随着农业的发展,出现了制酒、制油等工商业作坊。

  一、民国时期的两业

  桦南私营的商业活动,多集中在土龙山、湖南营、驼腰子等地,主要是制油、制酒、粮栈、杂货店之类的工商业。

  民国初期,土龙山相继开设了福裕广烧锅、信和兴杂货铺、和记杂货铺等数家。民国三年(1914年),依兰县派员丈放土龙山街基号,私人工商业不断发展。民国六年(1917年)9月9日,赵树桐开设同成兴商号开业,设有烧锅、油坊、粮栈、日用百货等作坊和店铺,资本 4 000余元,人员达百人。之后,又在阎家、湖南营、宏克力设置商业分号,是本县较早的工商企业之一。

  民国三年(1914年),艮记垦务公司在湖南营开设烧锅,张浩然的儿子张绍宣任经理。民国七年(1918年),张浩然的亲属魏××(绰号魏大汉),在艮记垦务公司烧锅西侧,又开设小烧锅一处。民国十六年(1927年),艮记垦务公司又开设了饭店、豆腐坊、杂货店。杨云廷开设了庆云长商店,后改名为同兴长。此后,湖南营住户增加,工商业繁盛。

  在驼腰子、大沟等地以及孟家岗附近太平沟、延平岗(保丰)一带,随着金矿的开采,工人日益增加,粮油、杂货等私人工商业不断增加。

  二、伪满时期的私营商业

  桦南商业的发展,一靠粮食出境,二靠金矿开采。佳图铁路(佳木斯一图们江)通车以前,交通靠水运,依兰县的码头是这一带通往哈尔滨的枢纽。原太平镇(土龙山)是驼腰子金矿通向依兰必经之地,所以民国时期和伪满初期,太平镇的商业比桦南镇发达。当时土龙大小商号多到 100多家,有影响的粮栈兼杂货业如同成兴、福裕广、信和兴等都是日进粮食百吨,营业额高达数千元的买卖。康德三年(1935年)粮食出口,土龙山镇全年在万吨以上。除了日本的三井、三菱公司以外,还有苏联、意大利、法国、英国等,当时通过太平镇运出的黄金每日达百两以上。

  佳图线通车以后,商业的发展开始由土龙移到千振。土龙山的同成兴粮栈,在千振街设有分号,当时千振门面最大的商号是德聚成,经理王福增,经营百货,以零售为主,河北人,七间门脸,共有三四十人,资金2万余元。

  最有实力的商号是永泰号,经理仲世武,山东掖县人,他是一个开明人士,曾为家乡抗日武装作过募捐。永泰号以批发为主,经营日杂百货、资金5万元,共有60余人。

  丰泰号是经营洋杂货的、主营布匹、绸缎,经理王雅轩,山东人,共12人,日本货多。此外尚有永裕胜,经理宫俊明,有30多人,经营童装、布匹、日用杂货。

  伪满初期,千振的市面一度比较繁荣,饭馆兴隆,最大的饭馆是笑乐天,挂 4个幌子,共13人,经理郭秀涛,是个特务,他利用饭馆这个据点,经常抓人,滋事。挂双幌的有醉仙阁、玉合成、如日生、李家包子铺、半分利、汇宾局、醉桃园、日兰香、三胜福、马家馆等。日本饭馆有一乐食堂、千岛屋、松乃屋等。

照像业最早有日光照像馆,康德二年开业,经理是张怀山,大明照像馆是康德四年开业的,经理王云新、美华照像馆,经理林善堂;还有日本人山口进西开的千振照像馆,康德九年以后,照像器材实行统制,成立组合、负责人就是山口进西,他掌握照像器材,所以“千振照像馆”生意兴隆。

  浴池较大的是千振浴池,经理是艮记垦务公司经理隋粹言。

  较大的旅店有新生旅店、经理是张金龙,内部设有赌场(这是勾通警察、特务开设的),大车店有同和店和高才店。

  最大的药店是和发增,合资经营,资金 7 000元,经营中西药、茶叶,有20余人,经理张风阁。此外尚有世上庆宏、福兴长、和发宏等都兼营茶叶,不营茶叶的有协昌药店、长兴药店、天益祥、仁和药房等。

  日伪后期,由于日本帝国主义的残酷压榨和掠夺,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日益困难,私人工商业景况日下。1939年 3月,伪满洲国公布《原棉、棉制品统制法》,对棉制品买行配给制度。同年 6月,日伪公布《重要特产物专管法》,对大豆三品(大豆、豆并、豆油)的收购、配给、输出实行严格“统制”。同年10月,日伪又公布《小麦及制粉业统制法》,设立满洲谷粉管理会社,对小麦及面粉实行配给。1940年 6月,日伪公布《物价物资统制法》,根据该法的“规定”,生活必需品及其他物产的销售、加工等,都要组成“统制”组合,进一步加紧对一切重要商品,实行“统制”、“配给”制度。

  在这种情况下,桦南地区的民族工商业,受到严格的控制与限制,逐渐被“统制”机构吞并,或者被关厂停业,或者被日伪指定为加工厂或配给店,致使人民生活极为凄惨,到1945年解放时,太平镇、湖南营等地,私人店铺寥寥无几。

太平镇商号一览表
  康德元年9月12日



  续表



千振商号一览表
  康德五年(1938年)



  续表



  三、解放初期的私营商业

  1945年“八一‘五”光复后,旧有工商业大部分倒闭,资本家也纷纷走散。1947年至I948年土地改革运动中本县也发生过侵犯工商业利益的偏差,由于土改工作团的认真纠正,很快进行了部分退赔,从而安定了工商业者的心里,到1949年私营工商业也得到恢复和发展,仅桦南镇私营商业就恢复到24家。

桦南镇主要商号一览表
(1949年)



  四、私改前的私营商业

  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的任务完成后,桦南县工商业形势较好,私营工商业也有了一定发展。据统计,1952年城镇私营商业有40户,设有百货、国药、饮食、服务等行业,私方人员78人,核定股金63 680.87元。

  五、公私合营商业的历史过程

  根据1955年11月24日中共中央颁发的《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草稿),桦南县于1956年 4月对私营工商业实行了全行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县委成立了领导小组,组织专人,由工商联配合,经过了传达文件,学习讨论,宣传动员,贯彻政策;认清形势,申请批准;清产核资,经济改组等三个阶段,先后召开私营工商业代表大会和行业会、青年会、妇女会、家庭会各种形式的大小会议,经过深入宣传动员后,在工商界核心人物的带动下,工商业者逐步认清了前途,要求掌握自己的命运,掀起了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纷纷申请公私合营和合作化。

  通过核实资金,落实人员,合理安排,先后成立了公私合营百货商店、群力饭店、回民饭店、人民旅馆、同合大车店、同义客栈、中大旅馆、国药店(包括土龙山国药店)等 8家公私合营企业。

  公私合营百货店前身系集体商场,合营私方人员45户,股金 27 137.41元,经理(私方)罗秀清,副经理陈永森。公方代表王明科。

  公私合营药店私方人员8户,股金12 856.78元,经理李国才,副经理张风阁、王宪清。

  此外公私合营安排私方人员有高才(合营同合大车店副经理)、马富才( 合营回民饭店副经理)、张青(合营群力饭店副经理)、陈学双(照像业合作社、县工商联主任)、张福堂(二旅社、饮食业副经理)。

  文革时期、对公私合营商业,取消定息,改为国营企业,资方人员按国家干部和固定工人待遇,从此,完成了公私合营的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