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集市贸易
第五章 集市贸易
50年代由于强调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集市贸易得不到发展,有时虽然开放,限制很严,处于停顿状态。
1962年为了活跃农村经济,加强集市贸易的领导。县城内成立牲畜,柴草交易市场,七天一集,每集两天(星期一、二),公社也分别组织集市。
当时对农副产品要坚持统购,扩大派购,加强议购和计划收购,对统购品种不准进入自由市场。对派购品种完成任务后,由供销社或商业局证明方可进入自由市场。议购中的主要品种与农民协商签订合同,实行有计划的收购,通过这些办法,国家要拿到农副产品商品量70~90%。据此,集市贸易虽然也当作国营经济的一种补充,但实质上只有虚名,不起什么作用,只对人民生活略有方便。
1960年“文化大革命”时期关闭了集市贸易,堵塞了市场流通渠道,给城乡人民生活带来了不便。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各项经济政策的落实,集市贸易也逐渐活跃起来。1980年集市贸易成交款185万元,1981年205万元,占全县零售商品总额的2.4%。1985年 810万元,占全县零售总额的1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