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个体工商业管理 桦南县个体工商业的发展历史悠久,早在民国初年由于驼腰子金矿采探的发展,土龙山是驼腰子通往依兰码头必经之地,商业首先发展起来,以后牡佳铁路通车,湖南营的商业也随之发展起来。光复之初,私营工商业大户倒闭,资本家多已离散。当时湖南营已有集团商场,聚集了个体商贩40余人。土地改革运动后期,纠正了侵犯工商业的偏向,实行保护工商业的政策,湖南营的个体工商业一度繁荣起来,对活跃地方经济,方便人民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
1956年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以前,全县个体手工业262户,521人;营业(饮服在内)424户,608人;运输业108户,138人;医药工业63户,127人。
根据县商业局档案,1959年商业网点调查,其中一人店、二人店、农村采购站、城乡饮食网点,基本上是经过改造的个体户。
从上表不难看出,个体户虽然经过初改,走合作化的道路,小手工业、运输业、商业零售等方面,数量仍在增加,对方便人民生活起到应有的作用。
文革时期,个体经营者被戴上资本主义的帽子,一律停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重新确定了个体经济的积极作用,县内个体工商业得到迅速的恢复和发展。
个体户 (1985年) 登记表 注:综合市场247户
在管理方面,个体工商业者与其他企业一样,在开业前必须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核发营业执照,经工商部门批准,发给正式营业执照,方可营业。否则,无证商贩,一律取缔。本县综合市场个体摊商,均将营业执照陈列床子上。
个体户明码售价,每种商品都必须标明价格,百货业工业品均能依照规定办理,农贸市场价格浮动,管理上有一定困难。
本县综合贸易市场从1984年以来已整顿就序,1985年初具规模,场内秩序井然。设有市场管理所,对个体户经常进行守法教育,宣传职业道德,随时用广播喇叭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市场管理所负责监督检查,核收管理费,会同公安、税务,调解纠纷,维持正常商业秩序,征收税款。每年3至5月普遍验照一次。经常管理、检查,如有违犯,轻者批评教育,重者罚款。
1982年成立个体劳动者协会,1985年全县有会员 2 712人。通过个体劳协向个体工商业者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