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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经济监督检查

第五节 经济监督检查





  1969年,县内曾设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兼管工商行政管理工作。1972年 9月“打办”撤销,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经济监察股,负责打击投机倒把活动,列为工商行政的一项任务。

70年代初期,打击的主要对象是黑包工组织。例如1972年公心集公社公平大队黑包工组织,26人中有盲流人员11人承包林口、林业局青山经营所商店和职工宿舍的建筑施工,工程量 600平方米,承包费9 000多元,没收克扣盲流人员款1 220元,冻结黑包工款672元。

  党的三中全会以后,经济上对外开放,对内搞活,投机倒把活动猖獗一时。1983年查获走私表500块,走私贩卖黄金54.48克,倒卖票证等罚没收入71 000元。

  1984年查获倒卖黄金2起,化肥2起,木材2起,票证10起,走私表案1起。食品公司收购站以“三就地”为名,倒卖生猪饲料票10 141张,非法所得18 800元,没收追回12 446元。

  1985年立案52起,结案48起。其中倒卖汽车3起,倒卖木材、钢材14起,倒卖化肥、农药3起,倒卖黄金2起,收缴罚没款8万元。同年10月开展了财政、税务、物价大检查,向全县工商企业及个体工商业户下发了自查报表。对大案严肃处理,轻微案件着重教育和适当处罚,煞住了投机倒把歪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