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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计量

第三节 计量





  一、学习、宣传《计量法》

  1985年 9月《标准计量法》颁布以后,本局着重抓了内部职工的学习和对外宣传两项工作。9月23日至30日出动职工8人、汽车1台,到19乡(镇)和省地直属4个单位宣传计量法,为下年实行计量法奠定基础。

  召开全县工业企业计量定级、升级会议学习班,批准孟家岗玛钢厂等 4个企业为三级计量单位。

  二、加强计量器具的管理

  对县内5镇3乡商业、粮食、供销、个体食杂店75个单位进行计量检查,设立公平秤、公平尺、意见箱,便于群众监督。仅孟家岗镇检查了12个单位,有10个不同程度地违反计量法,缺斤少两,对其批评教育,或处以罚款。1985年全县处理案例35起,罚款 1 200元。其中严重的有肉霸、鱼霸、菜霸三人,经公安局批准拘留15天,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继续开展计量信得过活动,以鼓励先进。

  三、建立产品质置检验所

  筹资 5 000余元,新建产品质量检验所,添置化验仪器,目前已能开展简单的检验工作。1985年重点检验红砖的抗震、抗压力以及酒类、酱油、冷饮料化学成分的检验。初步满足本县产品质量的检验工作。

  四、开展技术检验咨询服务

  1984年在幸福乡五一村搞小麦、大豆种籽磁化器处理新技术试验,取得成功的经验。1985年研制了300台磁化器,推广应用。

  1985年开展技术标准咨询服务工作,对乳品标准、饮料标准,建立 5个质量监督意见箱,分布5个重点地区,进行咨询服务。

标准计量管理和计量器具检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