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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组织建设和干部管理

第三节 组织建设和干部管理





  一、组织建设

  建国37年来,桦南县党的组织不断发展扩大,在革命和建设中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成为全县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核心。

  1946年7月12日,中共合江省委发布《关于发展党员的指示》指出:“经过斗争的乡村、工厂、学校中,都应该有党的支部,只有这样,才算有了核心,有了巩固的革命基础。”根据这一指示,中共桦南县委,在1946年 8月10日,发动群众,减租减息,反奸清算斗争中,采用逐步“生根”的办法,在全县秘密发展党员81名。其中在土龙山、五道岗、金沙三个区,秘密发展党员41名。同年12月21日至27日,桦南县在梨树园子、柞木台子乡,进行建立农村基层党支部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建立了全县第一个农村基层党支部——柞木台子(现梨树乡)党支部。支部书记孙广辉,副书记兼组织委员付明俭,武装委员孙万年。全支部共有党员40名,正式党员9名,候补党员31名。

  1947年1月至4月,全县土改在解决“煮夹生饭”,彻底打垮农村封建势力的斗争中,对党员队伍进行了认真的清理。清除了混入党内的地富反坏分子,以及伪警宪特等坏人,纯洁了党的组织。1947年11月至1948年 3月,在土改斗争中,桦南县建立农村基层党支部16个,党小组51个,发展新党员 203名。依东县建立了愚公、寡拉、宏克力、土龙山、五道岗、金沙河六个区委,并建立农村基层党支部37个,发展新党员 330名。其中,在桦南地区建立了土龙山、五道岗、金沙河三个区委和一个农村党支部,发展新党员20名。

  1946年11月,桦南县相继建立了湖南营、梨树园子、柳毛河、阎家、孟家岗、驼腰子六个区委。1948年6月1日,依东县撤销后,原依东县土龙山、五道岗、金沙河三个区并入桦南县,全县设9个区委。7月15日至29日,桦南县委在梨树园子区西营子村,进行整党和公开建党试点。 8月14日,桦南县委抽调91名县区干部,组成21个建党工作组,深入全县各区开展整党和公开建党工作。在整党和公开建党中,依照党员条件,全县清除不够条件党员86名。根据普遍教育、个别吸收的方针,全县吸收新党员110名。到9月末,全县建立基层支部77个,其中,公开支部62个,秘密支部15个,党员总数达 613名。同年11月16日,又增设了二道沟区委,全县为10个区委。经过整党教育,严密了组织生活,定期讲党课,定期过组织生活,定期召开党员会议。许多共产党员保持和发扬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深入群众,与群众同甘共苦,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阶级斗争与生产斗争中,均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

  1951年,全县10个区建立129个基层党支部,党员发展到2 011名。同年 5月,县委针对建党时间短,党员对党的基本知识理解不深,适应不了形势发展的需要等问题,开始分期轮训党员。通过学习,党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1951年11月下旬,在党内和机关内部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全县机关广大党员参加了运动。在运动中,通过检举揭发、批评教育,挽救了一些党员和干部,绝大多数党员得到了锻练和提高。

  1952年秋至1953年春,在广大农村开展了整党运动。全县有136个党支部,2 204名党员,除少数因病、因事未参加学习外,其余全部参加了整党学习。在整党中,通过思想发动、上党课、自我对照、批评教育、群众评议等方法,一些违法乱纪的党员,主动作了自我检查,广大党员和群众提出了衷恳的批评意见和帮助;对于犯有严重错误或一般错误的党员本着过去从宽,今后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组织处理从宽,思想教育从严的原则,采用党员登记的办法,清除出党13名,给予纪律处分的27名。在整党运动中,发展新党员254名,新建基层支部1个。通过整党,推动了全县农业生产。

  1954年,进一步加强了农村党的组织建设。全县 136个农村基层党支部,充实了支委干部,强化了领导力量。

  1955年,加强了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建设,建立了机关、企事业两个党总支部,党员144名。

  1956年,根据全国第一次农村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把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在农业生产合作社、供销社、农村小学等单位,以及党的力量薄弱的单位。全年接收新党员1 018 名。全县党员总数为4 802名。同年9月28日,县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将区制改为乡制。全县16个区改为37个乡,建立了37个总支委员会。

  1957年党内进行整风运动。到1959年 3日,全县城镇、农村的整党整风运动基本结束,在整党整风中,对犯有错误的党员,经过教育,根据问题性质和错误情节,给予党内纪律处分的74名。其中:开除党籍21名,留党察看4名,撤销党内职务8名,严重警告21名,警告25名。

  1960年至1966年,根据中共中央和省地委指示,全县结合中心工作和面上社教运动,对广大党员进行阶级和阶级斗争、党的基本知识、党的优良传统教育。1964年 6月以后,县委党校先后举办8期党员干部训练班,训练社队两级党员干部729名,占应训练对象的 50%。18个农村人民公社,利用农闲季节,举办党员训练班18期,训练基层党员3 057名,占应训练对象的90%。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首先是一些中小学的党支部书记被打成“走资派”罢了官,撤了职,许多人被游斗。1967年“一月风暴”中,“造反派”夺了党政财文大权,以县委书记赵如愚为首的县委常委,被“造反派”罢了官,有的被打成“走资派”或“反党分子”,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全部瘫痪。

  1967年 5月26日,成立“桦南县革命委员会”,相继各农村人民公社、城镇企事业单位,都成立了“革命委员会”,代替了党的领导机关。

1972年 8月19日,召开了中共桦南县第五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桦南县第五届委员会,恢复了党的组织机构。

  粉碎“四人帮”以后,县委根据中共中央的部署,紧密联系实际加强了党的组织建设。到1978年底,全县基层党的领导班子,普遍地进行了充实和加强,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量。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委在全县广大党员中,狠抓了真理标准的学习和讨论。通过举办学习班,开展小整风活动的形式,进一步清除了“四人帮”极左路线的影响,拨乱反正,分清了路线是非,增强了广大党员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自觉性,广大党员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

  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后,县委带头认真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密了组织生活,增强了团结,在全县广大党员中,开展了新时期的总任务、党的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党规党法的教育。县社两级党委,通过举办党员训练的办法,训练党员 7 375名,提高了广大党员的政治素质。在普遍教育的同时,1980年10月,县委在金沙河公社进行了整党试点工作。

  1981年,在全县分批进行整党,通过整党,使广大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大大提高,在各个行业中较好地发挥了先锋和模范作用。截至1985年全县共有党员 9 283人,基层委员会38个,基层党支部725个,党组9个。

  建国后,各级党组织始终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即支委会、支部大会、生活会和党课,一般每月至少活动一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组织建设也不断改革,出现了一些新内容和新形式,如支部成员岗位责任制,党员联系群众制度,请示汇报制度等。

  二、干部管理

  干部任免权限。解放战争时期,区助理员级以上干部由省政府直接任免。随着形势的变化,任免权限逐级下放。一般任免原则是:处级干部由省、市委任免,局级干部由县委任免,股级干部由组织部任免。1980年以后,县委书记、县长、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由省委任免;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副主任、政府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纪检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由市委任免。局级与副局级干部,由县委任免;股级干部,属县委、县人大、县政协系列的,由组织部任免;属政府系列的,由人事监察局任免;属国营企业、事业的,由各主管局或各厂、矿直接任免。有些领导成员需按干部任免权限,履行各种法律程序任命。

  1985年,干部总数6 175人。党委303人;行政机关1 478人;事业单位1 530人;企业单位1 089人;中、小学校 1 775人;承办报经合江行署批准县政府局级任免手续 32人;县管副局(科)级631人,股级998人。
  干部管理范围:

  (一)协助地委管理的干部

  县委部、办、委部长,主任以上干部和工、青、妇主席、书记、主任;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长。

  (二)县委管理干部

  县委、县政府各部、办、委、局、科、院、行、社和工、青、妇副股级以上的干部。

  各乡镇党委、党委委员、副书记、副主任、助理员、团委书记、妇联主任;各村党支部书记、村长。

  县直各党委委员,党组成员。

  县直企事业单位副股级以上的干部。

  (三)县委管理干部审批权限的分工

  1.县委常委直接审批的干部

  (1) 县委、县政府各部、办、委、局、科、院、行、社、室、党校和工、青、妇副科级以上的干部。

  (2)各乡镇党委委员、副书记、乡委委员、副乡长。

  (3)桦南镇党委委员、副书记、镇政府副镇长。

  (4)县直各企事业副科级以上的干部。

  (5)县直各党委委员、党组成员。

  2.县委组织部代县委审批的干部

  (1)各乡镇助理员、团委书记、妇联主任。

  (2)县委各部、办、委、室、党校干事、教员。

  3.县委宣传部代县委审批的干部

  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各科(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正副股级干部。

  4.县委农工部代县委审批的干部

  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畜牧、气象等各科(站)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正副股级干部。

  5.县委工交政治部代县委审批的干部

  工业、第二工业、社队企业局、交通、建委、农电等科机关和所属企业单位正副股级干部。

  6.县委财贸政治部代县委审批的干部

  商业、县社、粮食、财政、银行、农行、建行、税务、外贸、工商、水产等科(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正副股级干部

  7.县委委托人事科审批的干部

  (1)综合、政法口各科、院、 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正副股级干部由人事科汇总提交县政府党组审批。

  (2)综合、政府口各科、局、院、委的科员。

  县管副科级以上干部的调出、调入,县直股级干部跨系统调动或调出调入本县均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办理,系统内股级和一般干部调动由各口办理,一般干部调出调入本县或跨系统调动,由人事科办理。

  干部档案,按照干部管理范围,分别由主管干部的各部和人事科负责管理。县管干部的档案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管理,一般干部的档案由人事科或管理干部的各科负责管理。凡是归入干部档案的材料,均需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理,方可归档。干部职务变动后,要及时将新任职填入干部简历表。

  干部选拨。建国后,选拨干部的程序是组织提名,由组织部门考察任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进行组织考察的办法,实行优中选优。1985年县委共提拔副科(局)干部92人,基本符合群众意愿。

  干部考核。县委非常注重干部的考核工作。其方法有选先活动、民意测验、文化考试等。自1980年始,每年7月1日都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对各单位主管领导经常进行民意测验,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以提高领导班子的素质。1983年以来,定期对干部进行政治、文化考核,促进干部自学积极性,提高干部政治文化水平。

党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党组织分行统计表






  续表



金县党员基本情况统计表(一)



  续表



全县党员基本情况统计表(二)



  续表



全县党员基本情况统计表(三)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