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统战工作
第五节 统战工作
1954年,县委统战工作,由县委宣传部兼管,直至1955年 3月,县委成立了统一战线工作部。统战工作,即由统一战线工作部承担起来了。
建政初期,统一战线工作任务是:团结各界民主人士;对知识分子的团结、教育、改造;对私营资本主义工商者限制、利用、改造;贯彻党的民族、宗教、侨务政策;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国内革命战争、土地革命,为抗美援朝、恢复经济作出贡献。
1956年 3月,全县实行了合作化后,统一战线工作除了上述各项工作任务之外,重点抓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者的社会主义改造。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统战工作遭到严重破坏,直至1973年 6月,统战部才得重新恢复工作。
统战工作,由于受极左路线的影响,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受极左路线干扰,许多知识分子、各界爱国人士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和迫害,出现了不少冤假错案。
党的三中全会以来,县委统战工作主要抓了拨乱反正,对右派分子复查审改;受右派问题株连的家属子女给予落实政策;从工商业者中区别“三小”(即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恢复他们的本来面貌;为原国民党党、政、军、特起义、投诚人员落实政策;落实知识分子、民族、宗教、侨务等各项统战政策。
1980年 9月23日,成立桦南县民族事务委员会,1982年改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委员会的任务是:贯彻执行民族政策,繁荣民族经济,活跃民族文化教育和民族团结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