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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贫下中农协会

第二节 贫下中农协会





  解放后,1946年11月30日,中共桦南县委发布《如何建设村农会》的指示,全县广大贫苦农民,在党的领导下,以自然村为单位,普遍建立起农民会组织,农民会为开展反奸清算、砍挖斗争、平分土地、组织生产、参军参战作出了贡献。

  1965年面上“社教”后,设立了县、社、队三级贫下中农协会。广大贫下中农在贫协组织的培养教育下,为巩固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支援社会主义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1972年设立桦南县贫下中农代表会常设委员会,简称贫代会,在极左路线的干扰下,搞所谓在农村“贫下中农管理一切”。1975年改为桦南县贫下中农协会,设兼职主席 1人,专职副主席1人。各公社贫下中农协会设兼职主任1人,专职贫协会干事1人。各大队设贫协主任1人,委员若干人。

  1979年桦南县贫下中农协会机构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