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妇女联合会
第三节 妇女联合会
一、组织发展
1949年9月,本县成立了“民主妇女联合会”。内设组织、宣传。民主妇女联合会有主任1人,副主任1人,干事三人。各区、乡、村均设立妇代会,有妇女主任1人。1953年机构扩大,县民主妇女联合会增设福利部、生产部。1955年11月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改称为“县妇女联合会”,简称为“县妇联”。1958年以后,各公社设妇联。1966年以后,生产大队设妇代会,生产队设妇女队长。“文化大革命”期间,县妇联停止活动。组织机构被撤销。1972年 9月,本县开始恢复基层妇联组织。1973年3月8日,召开桦南县第九届妇女代表大会,重新恢复了桦南县妇女联合会。1978年对县妇联组织进行了充实,内设组织部、宣传部、儿少部、农工部。设县妇联主任1人,副主任1人,常委7人,委员25人。
二、历届代表大会
本县妇女联合会成立以来,共召开十二次妇女代表大会。
1949年 9月10日在桦南县政府礼堂召开了桦南县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89人。在这次会上号召广大妇女积极参加生产劳动,争取男女平等,为经济建设做贡献。
1952年2月8日至2月10日,在桦南县礼堂召开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200人。大会总结了桦南县妇女工作。大会确定妇女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和抗美援朝运动及贯彻婚姻法。
1958年11月14日在原桦南县评剧院召开全县妇女代表大会。这次会议主要是桦南县与桦川县合并后的一次会议。重点选举新的领导班子。会议号召桦南县与桦川县广大妇女团结一致。
1960年3月17日至1960年3月19日,桦川县第五次代表大会,在电影院召开。出席代表 309人。会议号召妇女勤俭,共同克服困难,争取经济早日好转。
1963年3月4日召开全县妇女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1965年5月6日召开第七次妇女代表大会。这两次会议主要选举领导和开展妇女正常工作。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妇女工作处于瘫痪状态。1967年5月成立革命委员会后,妇女工作纳入革委会群团组,1968年 7月21日在桦南县桦南镇召开第八次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 1 153人。经过民主选举产生了桦南县革命妇女联合会。1973年3月2日在桦南县职工俱乐部召开第九次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代表 412人。在这次会议上正式恢复了桦南县妇女联合会。会议号召妇女积极参加“文化大革命”运动。
1977年 6月8日,召开第十次妇女代表大会,1980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一次妇女代表大会,1984年10月 5日,召开第十二次妇女代表大会。这三次会议主要号召妇女积极参加经济改革,做促进派。
三、活动纪略
县妇联组织建立以来,在发动本县各族妇女参加政治活动、生产劳动中发挥了很大作用。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成为一支必不可少的力量。无论是在工业、农业、财贸等战线上,都起到了半边天的作用。1951年到1952年,全县有 70%的妇女走出家门,参加各项建设事业。1954年全县有 90%的妇女参加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在高级合作化运动中,全县担任乡村的领导职务的妇女干部25人,担任高级社妇女委员的720人,担任妇女队长的977名,1959年选为妇女标兵的1 800名。涌现出大批妇女干部。
在民兵训练中,广大青年妇女和男青年一样,积极参加民兵训练。在全县民兵总数中,妇女占五分之一,在军事训练和生产建设中发挥了极大作用。
本县妇女联合会从 1979年开始开展五好家庭、三八红旗手竞赛活动。几年来涌现出7 500多户五好家庭,五好家庭标兵 752户,出席全国五好家庭会议的有5户,出席省五好家庭的有2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