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县行政机构第一节 县人民政府 1946年6月,合江省政府决定设置桦南县,桦南县政府于6月10日正式成立,张力克为县长。此时期县政府的主要任务是剿匪、减租减息和组织群众生活。
1947年县政府领导人民群众开始大规模的土改运动,1948年 3月,土改结束,转入大生产和支援前方运动。
1949年建国后,县政府改为县人民政府。1955年 6月,县人民政府改称为县人民委员会。1956年3月6日与桦川县合并,改称为桦川县人民委员会。
1964年 9月,桦南与桦川分设两县,桦南恢复县人民委员会。1966年“文化大革命”后,县人民委员会无法进行正常工作,由造反组织代行其职。1967年 6月,成立三结合的县革命委员会,实行一元化领导。1980年9月,取消县革命委员会名称,恢复县人民政府机构。
桦南县人民政府机构沿革表1946年~1985年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