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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政协工作

第三节 政协工作





  政协第四届会议后,成立各方面工作委员会和活动小组,以便开展各项活动。其中有学习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工作组委员会等。工作组委员会下设10个组。在4委10组中,有县政协委员5人,特邀人士38人。

  政协组织自1980年恢复以来,政协主席应邀参加县委常委会议和县人大常委会议。政协委员经常列席参加县人民代表大会各次会议。在这些会议上,听取县政府各部门关于本县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工、农、财、科技、文化等各条战线的工作情况,讨论和审议有关重要的条例、规定和决议。就本县施政方针、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等人选问题,以及人民生活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政治协商。

  政协组织恢复后,成立了学习委员会,设专人抓学习,常委每周学习一次,委员半月学习一次。主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专业知识。各专业工作组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到基层或外地参观学习,并写出报告,供县委和县政府借鉴,用以指导县内工作。

  1984年政协成立文史资料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截至1988年底,共征集各种文史资料80余篇,约20万字,编辑出版《桦南文史资料》 5辑,约15万字,起到了存史和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资料的作用。

  1984年 9月,县政协成立了提案处理委员会,主管提案接收和处理工作。从政协三届一次会议到四届二次会议,共收到代表提案 300余件,这些提案有关工农业生产、人民生活、教育改革、城乡建发、落实政策、科技文化等方面。在会议期间解决了70余件,会后转有关单位解决的有 200余件。通过提案处理,体现了政协组织的民主协商作用、联系群众作用和批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