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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人民公安

第三节 人民公安



  1946年6月,民运工作团接收桦南县湖南营伪公安分局。7月份根据合江省委“关于改组市县公安局的决定”对于本县公安局进行改组,清洗了汉奸、特务和伪警。同年11月 9日正式成立公安局,局内共有11人,杨长春任局长,分内勤股和外勤股。

  1947年公安局工作以保卫土改运动为中心任务,公安人员增加到20人,局内增设审讯股、看守所。另有公安队一个连120人,全县六个区设公安助理员。

  1948年,局内设政保股、秘书股、治安行政股、户政股、狱政股、看守所等机构。驼腰子、太平镇(土龙山)设公安分驻所,城区设派出所。局内人员增加到41人,主要以工作队形式做群众工作,划阶级、搞清算、建立居民户口簿等。

  1949年初,局内抽出15名干部南下,局内人员减少到26人,十个区公安助理员和公安干事。公安工作主要是围绕“反动党团登记”、“打击一贯道”为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同年增设孟家岗公安分驻所。

  1950年,桦南县公安局扩充机构,局内设秘书股、政保股、治安股、户政股、总务股、防空股,此外设预审员 1名。下设:驼腰子金矿公安分局、土龙山公安分驻所、孟家岗公安分驻所、城区公安分驻所,其它六个区人民政府内设公安助理员1名。

  1951年,驼腰子、土龙山公安分局相继撤销,成立派出所。同年冬至翌年春,公安局内部进行“三五反运动”(打老虎),清理整顿公安队伍。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以后,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中心工作是镇压一切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巩固人民民主专政。

  1953年 2月,局内设置秘书股、治安股、政保股、执行股四个股。城区车站飞机场设派出所。撤销驼腰子派出所,成立驼腰子金矿局公安分局保卫科。十个区公安助理员改为公安特派员,撤销湖南营派出所,户口归局治安股管理,局内人员增加到43人。

  1954年,公安干部围绕着肃清五个方面的反革命分子开展工作 (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反动封建会道门头子),在运动中得到了锻炼和提高。全局干部42人。  1956年 3月,桦川县与桦南县合并,为新桦川县,原桦南县公安局改为桦川县公安局,湖南营派出所改为桦川镇派出所,16个区(原桦南县10个区,桦川县并入6个区) 设公安特派员,全局干警40人。

  1958年 7月18日,成立桦川县政法办公室,公、检、法机关合署办公。政法书记黄宝祥任主任,公、检、法三长任副主任。下设一个办公室,五个科,即侦察科、治安行政科、审批科、管教科、审判科。在16个乡成立政法部,配备专职干部二至五人,其中桦川镇(湖南营)、新兴、曙光农场对外称派出所,森林人民公社(原森工局)对外称公安分局,下设秘书、治安、侦察三股和两个派出所。1959年 2月,政法办公室改为政法局,同年末撤销政法局,恢复公安局,局内设秘书股、政保股、治安股、执行股、互助合作保卫股、预审股、办公室、看守所。下设桦川镇公安分驻所,各公社设公安特派员,局内干部52人。

  1967年10月,桦南县成立革命委员会。同年11月 9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对公安机关实行军事管制》,解放军代表进驻公安局。

  1968年在所谓“彻底砸烂公、检、法”的口号下,造反派和县人民武装部派人进驻公安机关。1月20日成立了“桦南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2月22日,对所有公、检、法人员( 包括公社、厂矿派出所特派员在内 ),举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先后在县委党校、向阳山水库、七○一地质队进行改造学习。108名干警除5名女同志和长期病休5 名外,都参加了学习。到1969年 5月19日,军管组下设:治保组、审判组、办公室、看守所、收容所、消防队、武警从、各组都有军队代表。取消各派出所,设群众专政指挥部。

  1969年,桦南县公安机关军管组、桦南县革命委员会保卫组两个牌子一套机构,下设机构未变。同年县军管组成立了对敌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清查办,业务受军管组、保卫组领导。各公社、厂矿企事业分别设保卫组和保卫干部。

  1970年,保卫组改为保卫部。

  1972年 1月9日,撤销军管组,6月恢复桦南县公安局、桦南县人民法院。原审判组业务、信访接待室划归法院,检察业务仍在公安局,局内设秘书股、刑侦股、治安股、政保股、预审股、收容所、看守所等机构。各公社设公安员,各厂、矿企事业仍设保卫组或保卫干部,局内干部35人。

  1979年,撤销向阳公安分局,设立向阳派出所。全县公安局干警总数82人。

  1980年,为加强公安工作,由原设股级建制,改为科制,即秘书科、政保科、刑侦科、治安科、内保科、预审科等六个科。全局干警92人。

  1981年8月14日,县公安局增设政工科、防火科、技术科,共计9个科。其它所队不变,为了加强公安保卫工作,先后选拔优秀工人、干部30人,借调到县公安局充实到新设立的治安民警队,和局内其它各科所队工作。各公社先后设立了派出所,地直五个单位,向阳山水库、客运站也都设立了公安派出所。全局干警总数103人,全县公安干警总数178人。

  1982年,局内共有干警166人(其中借调民警76人),机构没有变更。

  1983年全局增加到199人,同时4月份将治安民警解散,人员充实到各科和所里去。

  1984年10月份将政工科改为政治处,增设幸福乡公安派出所。

  1985年,恢复了治安民警队,机构未变,干警总数184人。

公安局组织机构系统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