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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法纪检察

第三节 法纪检察





  1980年受理7起案件,经审查立案4起,其中3起侦察终结,起诉到法院2起,审结1 起,作了有罪判决。

  1981年立案侦查了一起刑讯逼供案(被告4人),一起非法拘留禁案(被告3人),调查处理了一起妨碍公务案,这些案件,全部按着有关要求,得到了正确处理。

  1982年县检察院按照上级指示办事,积极查处了国家内部工作人员的违法犯罪案件。一年来共受案5件,立案1件,现已结案,法律做了有罪判决。

  1983年法纪、监所检察工作,在办理法纪案件中,敢于碰硬,不徇私情,在立案侦察二道沟乡派出所民警谢文良刑讯逼供一案时,顶住来自各方面的歪风和压力,敢于碰硬顶住歪风邪气,终于把案件一查到底,彻底搞清。

  1984年,法纪案件14起,16人,已办结12起,12人,其中免诉1起,1人,转出和作其他处理的11件,11人。

  1985年法纪检察9起案件,9人(含上年遗留3件6人),立案4件,9人,已全部结案。公安干警学法执法同年印发了法纪案件立案标准,发至各有关部门,推动了普法工作的开展,受到了县领导和有关部门赞扬。

  监所检察工作受案4起,6人,均已立案,并已结案,法院均做了有罪判决,全年共对两所一队检察23次,清监、清站4次,预防了两起重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