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信访工作
第六节 信访工作
1980年信访接待工作,共接待信访311件,其中信访147件,人访 164次,直接查办20件,转有关单位140件,直接答复的167件,存查4件。
1981年提高了控告申诉工作质量。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323件,其中信访186件,人访137件,信访量比1980年增加18%。在267件首次来信来访中,立案调查22 起,控告申诉案件,占初次来访总数8%。立案转交有关部门4起案件,被告人,调解了9起较大的民情纠纷,避免了1起凶害案件,纠正了3起冤案。
1982年人民来信来访工作334件,自查和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了22起控告申诉案件,调解了4起较大的民事纠纷,把矛盾解决在萌芽之中。
1984年控告申诉科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187人次,其中信访91件,来访45件96人次,在这些来信来访中,县检察院做到了“三心”(耐心、细心、诚心),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在187件来信来访中,有17件亲自查处,现已内结16件,待处1件。
1983年共接待信访228件,人访115次,信访91件,亲自查处重大来访12件,转有关部门的116件。
1985年在控告申诉上,本年受理了信访 152人次,来信37件,检察院自行查处20件,转公安处理27件,转法院22件,转纪检7件,转其它部门处理的42件。
人民检察院在1984年对劳改、监所检察工作,加强了文明管理和安全工作,促进了犯人思想改造,保证了“两打”的深入开展。
对公安局收容站管教员刘树海、赵洪俊、民警(兼司机)石海福严重体罚虐待致死精神病患者张相安案件认真、实情、细致地查证核实,终于查清了犯罪事实,依法逮捕三名被告即起诉。
1985年检察院坚持了“两打并举”的同时,立足办案,着眼于综合治理,把治标和治本紧密结合起来,收到了明显效果,一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济、起诉、法纪等科分别深入到粮食、物资、商业、邮电等系统给职工上法纪课8次,受教育职工达2 300人次,出法制宣传栏 8期;二是坚持进行检察建议活动,全院各科在办案中针对每个案件发生的原因有的放矢地发检察建议书24份,帮助发案单位堵塞漏洞,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430多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