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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社会福利

第十四编 民政、侨务

第一章 民政

第一节 社会福利



 

  一、敬老院

  1958年,县民政科协助桦南镇办起一所敬老院,收养社会上的鳏寡孤独老人,全院可收养
20~30人。敬老院除以休为主,通过适当的思想教育、轻微劳动、文娱活动,使老人身体健康,
精神愉快、幸福地渡过晚年外,并组织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老人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 主要
种植蔬菜)等,政府每年还拨给1万元左右补助费。1953年以后,本着民主办院、勤俭办院的原
则,全县各公社都办起了敬老院,共有17所,入院老人共有 315人。1966年以后,各公社敬老
院先后停办,到1974年,只剩下阎家、土龙山、金沙、柳毛河、驼腰子 5所敬老院。1975年以
后,各公社又陆续办起: 7所(二道沟、石头河子、庆发,公心集、五道岗、明义、桦南镇)敬
老院,共计12所,占18个公社’的67%,入院老人171名,占农村五保户总人数的 14.1%。其中
老人152人,残废人员12人,孤儿7人。全县敬老院共有房屋198间,耕种土地2 277亩;手扶拖
拉机6台,胶轮大车8台;马10匹,黄牛58头;绵羊233只,猪57头,家禽231只;电视机 5台,
洗衣机9台,收音机10台,收录机1台。

  本县原有12所敬老院,1981年至1984年又建立了4所,共计16所。1985年又新建3所,实现
了一乡(镇)一院。但从实际情况来看,1985年新建的 3所,只有民主乡敬老院开院,八虎力、
幸福两个乡还未能开院。当年黑龙江省民政厅拨款10万元,给新建0所敬老院拨给 82 000元;
扩建的有5个,拨款36 000元;搬迁的一个,拨款32 000元;维修的(包括被火烧的)9个。拨款
31 500元。按县规定本年应收敬老院统筹经费152 003元。现有在院的老人307人(其中老人269
人,孤儿5人,残废33人),占全县应入院的老人28%。全县生活用房179间(其中宿舍137间,洗
澡间4间)。耕地面积2 385亩,大牲畜13匹(头),全县有7所敬老院安装了暖气,院院有电视机、
收音机、洗衣机、缝纫机,孟家岗镇、二道沟乡敬老院已安装了电话。全县在院老人每年享受
扶养金共约319 480元,每人平均200元,比1979年平均每人提高 1.5倍强。本年有村办敬老组
4个,其中驼腰子乡建立了3个(西合、全胜、良种场),土龙山镇永发村 1个,院容院貌有的超
过了乡(镇)办的。

  各乡(镇)敬老院是各村联办的社会集体福利事业,这充分显示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保证了鳏寡孤独的老人无忧无虑,过着愉快幸福的晚年生活。

   1985年全县敬老院情况统计



  二、农村五保户

  1958年,农村建立人民公社以后,各生产大队对无依无靠的老年社员实行 “五保”(保吃、
保穿、保住、保医、保葬)。

   1975年与1978年全县农村“五保户”供给情况比较



  1985年本县各乡(镇)农村五保户935户,1 141人,享受供给金额399 3505,平均每人供给
金额3505,每人接近增加了两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