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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社会救济

第二节 社会救济



  

  一、救灾工作

  1949年至1981年,本县有许多年份都遭受程度不同的自然灾害。1971年春,孟家岗街遭受
了一场大火,烧了大半个街,有 150多户被烧的寸草没剩,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到巨大损失,
桦南县政府立即成立一个救灾指挥部,主要领导亲赴现场指挥,发放救济款 150多万元。各公
社、镇人民群众大力开展互助互济,帮助灾民重建房屋,解决居住问题,当年秋天灾民都搬进
新房。全县又募集了很多救灾物资,由救灾指挥部根据灾情,统一分配,使受灾户得到了妥善
安排。

  尤其是1973年以后几年,是全省重灾县份之一。受灾种类之多,面积之大,程度之重是本
县建国以来罕见的。灾情,主要是旱涝灾,其次是风、雹、虫、早霜冻等灾害。受灾面积,轻
灾年份占20%左右,重灾年份约占50%。

  根据历年受灾情况,民政部门每年都要拿出大批救济款,救济灾民(平均每年拿出120多万
元)。仅就1980年就发放36万元;1981年发放52万元;1982年发放160万元;1983年发放 140万
元;1984年发放 106万元。救济款的使用,主要是解决受灾群众口粮、修建房屋、治病和换季
(衣服)等方面的困难。

  本县在连续遭受多年自然灾害的情况下,1985年又遭受了一场严重的洪涝灾害,特别是进
入七月份以来,由于连续降雨,月降雨量达 141.6点毫米,八月上旬受到六号台风影响,又连
降大雨,遭受暴风和冰雹,灾情发展迅速,本县几条主要河流猛涨出槽,淹没了大量农田和部
分村屯,其中进水的村屯51个,占受灾村屯的17.6%,转移的村屯4个,330户,1 150人。倒塌
房屋349户,801间,损坏房屋1 442户,3 227间。受灾户数34 592户,受灾人口 178 243人,
受灾面积610 000亩。其中受轻灾的9 933户,50 094人,土地面积200 000亩;受重灾的9 771
户,50 266人,面积180 000亩;受特重灾的9 320户,45 901人,面积230 000亩。

  县委、县政府领导对抗洪救灾工作非常重视,五大班子领导深入重灾区亲自指挥,对金沙
乡的新建村,土龙山镇的四合村,三合乡的团结村等重点村屯进行走访慰问,帮助灾区解决实
际问题。对受灾户逐户进行调查核实登记,落实救灾措施。组织生产自救。全县共发放救灾款
298 460元,其中,救济款153 300元,救济了 3 066户,15 330人;修建房屋款71 200元,帮
助贫困户修复房屋1 256户,2 817间;冬令救济款68 460元,为灾民越冬解决棉被 605床,棉
褥100床,棉衣500套,棉帽1 050顶,棉胶鞋1 050双,原煤 430吨。这些冬令救济物资共救济
了3 630户,解决了越冬实际困难,发放疾病治疗费5 500元,为灾民治病2 200人。

  除此之外,全县城乡职工干部为灾民捐献救灾款110 000元,各种衣物3 200件;佳木斯造
纸厂还为本县灾民捐助衣物 676件,现金12 400元,使灾民渡过了灾荒年,做到了灾民有饭吃,
有衣暖体,有屋住,有柴烧,学生有书念,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二、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的对象主要是城县鳏寡孤独、老弱病残困难户。自1953年至1973年的20年中,全
县平均每年支出社会救济费11万元,其中城镇占 10%。1961年为20年中支出社会救济费最多的
一年。共计234 580元。1974年至1980年的6年中,全县平均每年支出社会救济费 192 000多元,
其中城镇占16.5%。

    1975年与1979年全县困难户补助情况比较



  1935年本县发放城乡社会临时救济费98 000元(其中城镇8 000元),全县贫困户8 000户,
40 000人,其中病困户5 040户,无能户1 680户,痴呆傻1 280户,农村临时救济 90 000元;
1958年建立农村人民公社以后,每年年终决算分配时,各生产队一般都对社员中的困难户给予
补助。1985年救济困难户1 200户,6 000口人,60 000元。

  三、退职老弱病残职工救济工作

  1957年之前参加工作而于1961年至1965年办理精减退职手续的老职工,自1965年开始,对
其中已经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无依无靠者,政府给其原工资 40%的固定救济;对其中生活有一定
困难者,则给予临时救济。

  1985年初享受40%的老职工156人,每季度救济救12 235元,截止年末为 151人,每季度救
济款为11 843元,较年初减少5人;每季度减少392元。减少原因,有搬迁的,有死亡的。

  四、城镇定期定量救济工作

  城镇救济,主要依靠基层生产自救、群众互济,辅之以政府必要救济的工作力针。因此本
县城(桦南镇)、小城镇(阎家、孟家、土龙、石头等 4个镇)、森工局,享受定期定量补助户,
年初为138户,270人,每月救济款3 212元,于六月份通过复查和调整,年终实有救济户153户,
322人,每月救济款4 010元,较年初增加15户,52人,月增加额 798元,增加的原因大部分都
是一些罪犯家属。

  五、扶贫工作

  扶贫工作是在1984年扶贫的基础上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下,采取了因地、因户、因人制宜、
区别对待的扶持办法,本年年初调查统计为8 000贫困户(不包括五保户),占总农业户12.9%,
其中病困户5 040户,占贫困户63%、无能户1 680户,占贫困户21%,窝囊户 1 280户,占贫困
户 16%。根据贫困户现状,对病困、无能户进行重点扶持,对窝囊户只能解决其温饱、维持现
状。本年共投放扶贫款465 000元,其中贴息扶贫贷款200 000元,分别扶持了民主、公心集、
八虎力、驼腰子、土龙山、阎家六个乡(镇)的木器加工、采矿、建材等“双扶”经济实体,这
些“双扶”经济实体,共吸收 205户贫困户参加其经济联合体。为了适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深
入发展的需要,重点地扶持了土龙山等六个乡(镇)受灾贫困户,其中饲养奶牛82户, 118头牛,
共扶持200 000元;在扶持农业生产方面还有四项,103户,22 625元;扶持家庭工、副业的有
六项,80户,18 333元,

  本年投放扶贫款虽然很多,但本年受灾严重,脱贫率不高,效益差。当年扶持的贫困户仅
有155户,脱贫只占当年扶持户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