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演变
第一章 教育行政
第一节 机构演变
1946年6月设教育科,有科长1人,科员2人,各区设文教助理1名。1951年教育科改为文教
科,各区设中心校长及文教助理。1968年“文革”期间撤销文教科,改为文卫组。1976年恢复
文教科,设科长3名(科长1名、副科长2名),专职干部15名。各公社(镇)设文教干部1名,恢复
中心校,设专职中心校长抓中小学教育工作。30多年来,已形成了县、乡两级教育行政体制,
到1984年教育体制改革,教育科改为教育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3人,分成1室6股,一个招生
办公室,另设有工会组织。